2011年7月25日,“被诬指‘天上人间小姐’女艺人诉网络公司侵权案”宣判,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被判侵权公司主动履行了判决,女艺人为此专程到海淀法院向主审法官赠送锦旗当面致谢。
2011年9月7日,“赵本山诉浙江人民出版社侵权案”各方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握手言和。
作为一名法官,“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和“尽弃前嫌、握手言和”是判决结案和调解结案的两种致臻境界,能在日常审理的案件中达到这种状态实属不易,更不用说在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的重大案件中实现这种具有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状态,这需要的是法官高超的审判智慧和技巧及耐心细致的庭下工作。而在上述大案中做到这一点的法官,不是人们想象中具有丰富经验、老成持重的老法官,而是一位“八零后”青年才俊——他就是海淀法院民一庭最年轻的博士法官陈昶屹。
机智办案巧解民忧
作为民一庭的法官,陈昶屹一直从事审判劳动、医疗、人身权等关系民生的案件纠纷。他深知,要做一个好法官,必须心忧民间疾苦,深入了解民情,避免青年法官“从校门到校门”,“从理论到理论”的实践误区,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能动性确保案件公正和社会和谐。
在一个深秋霖雨的下午,一起多个农民工讨要欠薪的案件正在开庭审理,老板矢口否认与这几位农民工存在劳动关系,并拒绝支付欠薪。陈昶屹不是简单地根据证据规则因农民工拿不出充分证据证明而判决其败诉,而是当机立断宣布休庭,立即根据农民工提供的线索冒雨前往工地调查取证,并与老板及相关被调查人员巧妙周旋,一直忙到晚上,最终取得了支持农民工主张的相关证据,哑口无言的老板在第二次庭审中当庭支付了农民工的欠薪。拿到欠薪的农民工们热泪盈眶对陈昶屹感激不已,之后专程向法院送去了对陈法官的感谢信,称赞“人间有正义、天下无欠薪”。
出色的办案效果来源于大量案件的审理和经验总结,在担任法官的第一年,陈昶屹便获得“结案状元”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其间,他还主审了诸如 “赵本山诉天涯在线、谷歌肖像权案”、“蔡继明诉百度名誉权案”、“吕平波(水皮)诉新浪名称权案”等一批具有前沿性和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钻研进取博闻多识
身为“八零后”法官,陈昶屹清醒地意识到,年轻是自己的优势也是自己的劣势,当前社会上有的人对“青年法官”、“娃娃法官”的司法公信力多有怀疑,青年法官只有充分发挥自己知识学历方面的优势,改变自己经验性格方面的劣势才能消解矛盾、消除怀疑。陈昶屹很喜欢著名作家臧克家的一句话“休凭白发亦称翁”,他时常暗暗鼓励自己要内休才德、外体民情才能“少年称翁”。于是,他在繁忙的审判工作之余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博士,师从著名民法学家、长江学者张新宝教授,为他提升作为法官的学识与智慧的构想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在成绩面前,陈昶屹并没有迷失前进的方向,而是不断总结自己和他人的经验教训,向着不断提高完善自己的新目标勇敢前行。为此,他以不懈地努力坚持撰写调研文章,钻研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撰写了《论“避风港规则”扩张适用网络人格权案件之困境与消解》、《我国公告传唤类缺席审判现状评析及完善对策研究》、《“二手房”交易中承租人先买权制度适用之检讨及修正》等数十篇极具实务价值的调研、案例、统计分析、学术论文在北京市及全国法院系统评比中多次获得大奖并在核心期刊发表,还多次获得海淀法院的“学术新人奖”“最佳视角奖”,“最佳刊物奖”等奖项,多年的笔耕不辍、调研总结,使他很快成为法官队伍中少有的能够审理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新类型的中坚力量和多面能手。
视野广阔勇担责任
陈昶屹不光是能担大案、能拿大奖的高知型、专家型青年才俊,更是有着强烈社会责任感的社会公仆。在审判工作之余,他总是关注社情民意,在社会发生关系民生的热点事件的第一时间撰写法制文章,根据自己的审判实践和法学知识向社会大众普法宣传,释法解惑,其撰写的有关房地产、医疗、劳动争议、合同、侵权等百余篇法制文章在各大媒体中发表转载,多篇法制文章获得人民政协报、工人日报、北京日报等媒体法官讲法栏目的特等奖及一等奖,其中2010年一年就获得九个大奖,成为北京法院系统获奖最多的法官。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广播电台中也经常听到他的声音,对于热心听众和读者的电话和来信他都会耐心接听、积极回复。此外,陈昶屹还到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首都医科大学等高校、航天中心医院等各大医院及青海省基层法院法庭培训班讲座授课,最大限度地延伸司法功能现身说法。多年的普法宣传工作,为他提升法官把握社会脉动和社情民意的司法能力获得了强大的推动力。
作为一名“八零后”青年法官,陈昶屹是一个思考者、一个践行者,更是一个有心人。面对业已取得的成绩,他更多的是心存感激,他深知“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只有尽献其才、尽用其心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信任,无愧于时代的责任,无愧于政法先辈们的重托。为此,他一直在努力着、前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