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同志现任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该同志自1998年参加工作以来,一步一个脚印,每年的结案数和结案率均居全庭前列,先后荣获 “北京市先进法官”、“北京市法院个人二等功”、“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积极进取 勇挑重担
2002年至2010年的8年间,张鹏同志在民事审判庭从事审判工作,参与了数百件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的审理,逐渐成长为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领域的骨干力量。在他参与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群体性纠纷中,涉及到房屋层高缩水这一疑难法律问题,而且案件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情绪激动,双方剑拔弩张。张鹏同志综合整理了相关的大量法律法规,多次赴诉争房屋现场勘察,到建设部、设计所等相关专业部门咨询专家,与合议庭成员数次研讨案情,最终完成了一篇说理透彻、运用法律得当的判决。宣判后当事人没有出现任何过激行为,并且败诉方在判决生效后一周内,将74件案件总计169万元的案款全部交至法院,法院及时进行了发还,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此案被评选为2010年度石景山区政法系统十大精品案件。
2010年初,张鹏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被告张某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死亡,由于一时无法找到其遗产,对案件审理造成了很大影响。原告李某的合法权益无法实现,对法院产生了不满和误解,多次找到张鹏要求解决问题。通过了解,张鹏得知原告妻子因病住院治疗已经花费了很多钱,原告还有一个儿子在上大学,家里经济变得拮据,急需被告的合同价款解燃眉之急。于是,张鹏邀请原告居住地的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原告家中讲明情况,取得他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并表示将尽力查找被告的子女及遗产。在做好原告方的安抚工作同时,张鹏马不停蹄继续通过被告代理人等渠道积极寻找遗产和做其子女的工作,并数次赴顺义、丰台等地多家银行寻找张某遗产的下落。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找到了张某子女及遗产的下落。但是,案件又遇到了阻力,张某的4个子女认为自己没有偿还义务,拒不同意给付原告合同款,并且4个子女对法官避而不见。张鹏决定先从一个人身上寻找突破口,主动来到其中一个子女家中讲明法律关系、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终于做通其思想工作,在该名子女的帮助下,其他3名子女也同意共同给付原告合同款15万元整,并当庭执行完毕,此案圆满解决。
张鹏同志在工作之余积极阅读《人民法院报》、《人民法院案例选》等优秀报刊和理论书籍,从中学习和了解审判实践中的前沿问题和优秀成果。他在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期间,主动与其他同事研讨解决案件审理难点,带动全庭形成良好的理论学习氛围。此外,他还积极投入到论文、案例的撰写,数篇案例先后被《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法院报》《审判前沿》、《北京审判》采用。
拼命三郎 默默耕耘
张鹏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能取得出色的成绩是源于他对民事审判的热爱与付出。他坚信:只要尽最大努力,审判工作目标就能圆满达到。就是凭着这种朴素的信仰和执着的信念,他牺牲了休息时间,忍受着对妻女的愧疚,以神圣的使命感和极大的工作热情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在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期间,他每个周末至少有一天是在法院工作中度过的,他已经习惯于在寂静的楼道里思考问题,在寂静的办公室内阅卷,在寂静的夜晚撰写裁判文书。正如他在总结中写道:“当法院内草坪已经由盛夏的翠绿变成了严冬的枯黄,辛苦的一年即将过去,但这种付出是值得的,因为我是在为所钟爱的民事审判而付出。”
作为石景山区法院青年法官的代表,张鹏一直战斗在审判第一线,并将继续凭着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和忠诚,努力为首都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努力实现司法为民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