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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严禁”铸铁的纪律 谨言慎行树法官形象
作者: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杨颖  发布时间:2010-02-25 16:37:38 打印 字号: | |
  “法官”这一称呼令世人羡慕和敬畏,作为一名法官,我为拥有这个称呼而骄傲自豪,但我深知,给我荣耀的是我胸前闪亮的国徽,是手中沉重的法典。我的一言一行,代表的是国家,是法律。如何规范和约束法官的行为,是整顿法官队伍、提高法官形象的主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是为法官铸造的铁的纪律,也是一名法官必须坚守的职业道德底线。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培根) 法官是水源的守护者,是国家利益的捍卫者,严格恪守“五个严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公正严明,抵御住各种诱惑,必须要从加强自身修为做起,自控、自律、自省,从以下几个方面约束自己的言行:

  一、慎始。凡事都有第一次,“第一次”是一道防线,冲破这道防线,欲望的洪水就会一泻千里。很多沦为阶下囚的昔日官员在回忆自己堕落的轨迹时都强调了自己的“第一次”,第一次时都会经历内心正义与邪恶的挣扎,都会怕败露而惴惴不安,然而,有了这顺利的第一次后,面对接下来的诱惑和欲望,一切的“不应该”都变得顺理成章了。所以,千万不要用“下不为例,仅此一次”来安慰自己,那将必然使自己一步步迈向罪恶的深渊。

  二、慎微。“防微杜渐、见微知著”、“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些古训都告诉我们要严格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将任何违法犯罪的苗头扼杀于无形。有的法官不拘小节,认为只要大错不犯,小错无所谓,吃一点、拿一点不构成犯罪,然而习惯必将成为自然,胃口会不知不觉中越来越大,最终欲壑难填。那些行贿之人往往一开始也会用小恩小惠作为探路石,接受了,就会有更美味的诱饵在前面,直至走向毁灭的不归路。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无期徒刑的原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永祥悔恨地总结道:“好人、坏人之间并没有隔着万里长城,干坏事没有大、小、多、少质的区别”。我们一定不能放纵自己任何一个细微的错误,“去小恶以保本真,积小善以成大德”。

  三、慎好。一个高尚的人必然有高尚的情操,脱离低级趣味,将自己的兴趣、爱好、习惯成为修身养性、陶冶情操的方式。如果法官不对自己的爱好加以节制,很容易成为别有用心之人的突破口。震惊中外的厦门远华案中,赖昌星之所以能把大小官员全部拿下,所向无敌,就是因为他善于投其所好,赖昌星有一句“名言”:“不怕什么法律条文、规章制度,就怕领导干部没有兴趣爱好。”可见,低俗、放纵的爱好是抵御堕落的缺口。

  四、慎欲。每个人都有七情六欲,领导干部也不例外,关键是怎样正确引导、控制自己的欲望。欲望也有正、邪之分,邪恶的欲望就是贪欲,贪钱、贪色、贪权、贪享受……欲不扼则洪水滔天,放纵这些欲望,必然会沦为欲望的奴隶。清朝时期康熙皇帝训诫世人:“俭以成廉,奢以成贪”,养成节俭的习惯,就会使人廉洁,而奢侈则会导致贪婪。我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永远不会过时。作为一名法官,不但要在工作中,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中也要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也要约束好自己的家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珍视自己的名誉,抵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

  五、慎权。法官掌握的裁判权是人民赋予的,是应当为人民而服务的。权力是把“双刃剑”,可以为人民造福,也可以成为谋取私利、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工具。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责任也越重,法官肩负的是人民的信任,是党的重托。慎重使用手中的权力,不专权,不谋私,不能脱离监管,即使制度上监管不到,也要自我约束,不能将权力滥用。

  六、慎友。良师益友可以使一个人受益无穷,而交友不慎则可以毁掉人的一生。很多律师、案件当事人都千方百计想与法官结交,他们都是冲着其裁判权力去的,如果将这些人视为朋友,必然会被拖下水。所以,秉持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则,不用权力去换取友谊,谨慎择友,自尊自重,才能保持一身正气。

  七、慎纵。纵妻溺子,一人掌权,鸡犬升天,全家都利用该权力为所欲为,这样做的后果是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亲人。原湖南省高院院长吴振汉在职期间,全家齐上阵,儿子在外招揽案件,妻子负责吹“枕边风”,吴振汉则亲自处理案件,全家风光一时,但最终都难逃法网,全部因受贿罪锒铛入狱,昔日门庭若市的家人去楼空,一家三口永远地失去了团聚的机会。古训:“家财不为子孙留,遗财不如遗德”,只有守得住自己,才能守得住家,以德治家,这才是对亲人真正的爱。

  八、慎言。法国的大法官法朗士说过:“我是法官,我只对我的良知负责,我如给你们承诺就是违背我的职务。我该在法庭内发言,而在其他任何地方都得缄默。”法官对当事人的每一句话都代表法律,法律是沉默的法官,而法官就是会说话的法律。除了包括对当事人的言语要谨慎,还包括面对公众、媒体,不得对未裁决的案件和他人办理的案件随意进行评论,不得泄露审判秘密,对他人办理的案件,不得插手过问。

  九、慎终。为官清廉应当有始有终。但善始不易,善终更难。“五十九岁现象”值得我们重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令很多坚守了几十年廉洁的法官最终心理失衡,居功自傲,盲目攀比,认为自己辛苦了一辈子,生活却远不如那些大款们,快退休了,应当给自己和家人多一些保障,以安度晚年。于是,向国家伸出了罪恶的黑手,伸手必被捉,一念之差会将一生的努力毁于一旦,最终落得人人唾弃的下场。所以,要珍视自己的晚节,摆正自己的心态,看淡名利,站好最后一班岗,给奋斗一生的事业画一个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