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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廉政的旗帜植根于司法文化阵地
——打造巾帼支部的特色廉政建设模式
作者:东城法院 裴桂华  发布时间:2010-02-25 15:58:06 打印 字号: | |
  文化之引

  一直以来,国人都热衷于对国学文化的追求。无论衣、食、住、行,各地均有独特的风土人情、文化底蕴。文化无形,说的是他无法触摸、无法目测,没有客观的实体;文化有形,说的是他可以感知、可以体味,具备时时影响行为主体给出判断、做出抉择的渗透力。

  这里谈到文化,因为腐败的滋生和蔓延不仅是一种政治现象,更是一种文化现象。从古至今,腐败的发生与表现形式,在文化传统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存在明显的差异。记得有位文化人写了本书,书名为《潜规则》,讲述了很多年轻干部从刚参加工作的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到最后的贪婪腐败、为人不耻,纠其原因,很大成分是腐败文化氛围给出的群体压力,让意志不坚者感觉不从众则会被孤立,任由潜规则肆意左右自己。

  其实,廉政也有文化。所谓廉政文化,就是指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审判工作对清廉的要求甚至高于政府公务对清廉的要求。相对于我们较为熟悉的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包涵的外延应该更广,更具有社会性和公众性。文化的参与主体应该包括社会各阶层,包括我们自己,也包括我们接触的所有社会个体。

  所以,我们支部的廉政建设之路就选择在廉政文化与腐败现象对决的关口,以文化的渗透力滋润我们所从事的司法审判事业。

                   建设之路

  东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党支部是一个年轻的支部。支部共有党员六人,均为女性,且均具有研究生学历,受过良好的法学教育。我们的廉政建设模式就是以人员特点为突破口,结合司法审判工作,逐渐摸索建立一条以司法廉政文化为基石的拒腐防变之廉政建设模式。

  一、 加强廉政司法的文化氛围铺垫

  1、构筑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支部人员来自五湖四海,为了能够营造和谐的支部氛围,一是努力营造民主气氛,每个成员都有机会能够对支部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二是支部关心干警生活,坚持集体过生日等制度,使支部成员时时体会到家庭的温暖。三是倡导团结互助,每名同志在日常工作中身兼多职,不分本职兼职、份内份外,都能主动帮助其他同志。四是加强沟通交流,增进感情、促进理解,让整个支部的人文环境处于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势。

  2、奠定公正高效的价值观念。我们从事的审判工作,既要讲求程序公开透明、结果实质公正,也应该注重审判高效。迟来的正义并不是正义。为了奠定公正高效的价值观念,一是以正面典型案例的社会效果强化教育。个案对于承办法官仅是工作的一小部分,但对于当事人则可能是期待的全部。聆听先进法官讲述司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经典个案,目睹经验丰富老法官悉心化解积怨、收获双赢的喜悦,年轻的女法官们在潜移默化之中构筑着自己的价值观念。一是以身边违纪案例的悔恨之言及时警示。吃一堑长一智,很多时候以他人的堑拉响长鸣的警钟,对个人、集体都是必须的。

  3、坚守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因为我们是人民法官,所以我们必须做到:忠于职守, 精通业务;清正廉洁,克己奉公;谨言慎行,保守秘密;刚直不阿,实事求是;严肃执法,举止文明。作为支部成员,生活上我们亲如姐妹,工作上我们时时互相提醒,我们处处互相监督,让职业道德成为生活细节,让坚守成为习惯。

  4、树立公平正义的法官形象。首先应具有发自内心的“恤民”思想。作为巾帼支部,我们要求全体女法官不仅在行动上,更应该在心理上给与民众法律的尊重和关怀,我们力求以恤民来收获民众的信服。其次应讲求文明规范的司法礼仪。言谈举止虽为细枝末节,却关乎法律之要义,无论是从法官的角度还是女性的角度,我们都要求女法官在执法过程中应该具备最好的司法礼仪。第三应强化司法谦抑的道德思想。我们讲求司法独立,但我们反对司法骄横;我们主张司法信赖,但我们也注重外部监督。司法过程不同于行政执法,它是被动的、有限的,所以法官在裁判时必须保持冷静、克制和自律,不能存有偏见和心理预期。也许司法形象好了,法官的权威、法律的权威也就自然收获了。

  美丑之道,在乎教化。中国人自古以来注重人的自身修养。倡导人要实现仁、义、礼、智、信的道德思想,达到温、良、恭、俭、让的道德境界,无论内涵行为,标准都是“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普通社会个体尚且如此,更何况法律权威化身的人员尤其是法官。一个注重外在形象的社会个体或社会群体,在社会主流文化的氛围下应该是推波助澜的主体。所以,我们在加强本支部廉政司法文化氛围建设的同时,也注重向当事人传递司法文化中的廉政建设信息,以期从外在形象到内在理念均获得社会认同。

  二、加强廉政司法的综合制度建设

  文化是一种精神、一种理念,它所要解决的是人心灵价值层面的问题;制度是一种规范、一种规则,它所要解决的是一个秩序、规范层面的问题。可以说,文化是一种“软约束”,必须借助制度去规范个体行为,才能将文化对内心潜在的约束切实转化为对行动的实际约束。所以,我们在确定的目标下,顺应文化发展规律,积极强化廉政司法的综合制度建设。

  1、健全支部反腐倡廉的学习机制。定期召开党员会议,一方面强化廉政司法文化的学习和理解,助力廉政文化氛围建设;另一方面针对时弊,充分征求党员意见,以发表切身感受强化学习效果。定期撰写廉政司法心得,围绕承办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从廉政角度要求支部党员撰写司法心得,以对经历的反思寻求清正廉洁的实践之路。定期进行廉洁司法行为民主测评。自己的学习总是有限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充分学习、自评的基础上,进行面对面的互评,互相借鉴优点、提醒不足,达到支部的互帮互助,共同提高。

  2、健全支部反腐倡廉的激励机制。廉政文化建设的成效与其主体的主观动机直接相关。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必须主动创立与反腐败需要相关的激励机制,有效激活反腐败的各种要素,达到增强腐败压力,抑止腐败动机,遏制腐败行为的综合效果。树立廉政典型,在支部范围内定期评选阶段性廉政个人,促进支部成员争优意识的提升。廉政纳入考核,建立廉政业绩与审判业绩的科学评价体系。

  3、营造群众反腐倡廉的参与机制。主体廉政意识的主动提升,仍离不开社会的督促作用和舆论影响。在强化自身建设的同时,支部试图摸索建立一种司法活动中反腐倡廉的群众参与机制,真正让司法活动的参与者即案件当事人参与评价,以司法过程中的真实体验再现我们司法人员的司法行为。通过受理阶段发放测评意见表、审理过程中支部不定期抽访、案件审结时收回测评意见的方式,以他律的方式全程监控司法人员的活动,真正达到远离腐败、远离司法不公。

  三、加强廉政司法的评价效果认同

  廉政司法,落实到根本还是人民的司法满意度考量。所以,在强化内部廉政司法的同时,还应注重廉政司法的社会评价反馈,以促进群众对司法行为、司法主体、司法效果的认同度、满意度提升。

  1、 注重个案效果宣传。司法公正是支部廉政文化建设追求的最终目标。司法公正的体现只有在个案的实体处理中才会鲜活。所以,我们注重对个案处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宣传,让社会看到并认同我们行为的同时,也能认同我们秉持的理念和文化。个案公正,个体廉政是保障;司法公正,群体的廉政文化是基石。只有将这种文化通过个案传播出去,让众多社会参与主体认同,才能真正形成社会对廉政的文化舆论,也才能真正与腐败文化、与某些人受“潜规则”影响的论调决裂。

  2、注重评价效果反馈。结合群众评价意见,及时讲评并制定整改方案,并适时将整改阶段性成果反馈给社会公众,不仅会使被评价主体即法官自身修养得到提高,而且也会使评价主体即社会公众从对法官个体的评价提升到对法院整体形象的评价提升,乃至对司法权威的认同。对群众评价的及时反馈是一种法律尊重,也是促使监督机制更加完善的一条路径。

                  公正之果

  巾帼支部的廉政建设,就是要通过廉政司法文化多层次、多方式潜移默化的渗透作用,以期影响法官的思想、意识、品质、作风,最终培养和造就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爱民恤民、党和人民满意的女法官队伍,真正确保司法公正。这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也是我们廉政司法文化建设、廉政司法制度建设的动力之源。
责任编辑: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