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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贪欲、守廉洁,做一名忠于职守的人民法官
作者:北京铁路运输法院 陈广慧 刘建寅  发布时间:2010-02-25 15:14:59 打印 字号: | |
  在湖南省的某法院的墙上,写着这样的一段话:“有些人因为贪婪,想得到更多的东西,却把现在所有的也失掉了。”

  这句话使我想起了俄罗斯著名诗人普希金的《渔夫和金鱼的故事》:大海边住着一对贫穷的夫妇,每天渔夫都要出海打渔。这天,渔夫网到一条金鱼,金鱼乞求渔夫放了她,并答应满足他的任何请求。渔夫善良地放了金鱼,没有提出任何请求。渔夫的妻子听说后怒斥渔夫,并要求渔夫向金鱼提出请求,先是一个木盆、然后是木房子、贵妇人、女皇……老太婆的要求越来越高,金鱼都一一满足了她。最终,当她向金鱼提出要当“海上女霸王”的时候,金鱼忍无可忍,摇摇尾巴走了,而老太婆又回到了最初的贫穷。

  这则童话故事世人熟知,常常是月明星稀的夜晚,爷爷奶奶抚摸着孩子们的头,讲给他们听的重点“曲目”。每一个听到这故事的人都会谴责老太婆的贪婪,每一个讲故事的人也都会语重心长地指出贪婪的危害。贪婪是什么?有的人贪婪,目的是要汲取更多的知识,有的人贪婪,却是贪得无厌,多欲而不知满足。人活着,追求功名、权力、金钱、地位本也无可厚非,但不论追求什么,总要有一个底线。如果多欲而不知休止,就会使人不辩善恶、不择手段、铤而走险,最终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近年来,随着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迫切需求,司法领域的一些腐败现象逐渐浮出水面。今年初,最高院的“五个严禁”地颁布拉开了法院系统廉政建设的序幕。“五个严禁”直指法院和法官腐败滋生的高发区,其内容看似平常,但这些方面极容易出问题,出了问题就会造成很坏影响,真正做到“五个严禁”也并非易事。常言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洞不补,大洞受苦”。有些人就是从一开始的小利、小惠而贪起,以至于越走越远。原西城法院院长郭生贵、原湖南省高院院长吴振汉他们腐败堕落的事例沉重的敲击着每一名法官的心灵。这些地位显赫的法官年轻时聪明能干、志向远大,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走上领导岗位后,恪尽职守、锐意进取,是群众眼里的好领导,领导眼里的优秀人才。但随着地位的提高,权利的扩大,年龄的老化,他们的思想发生了蜕变,渐渐偏离了人生最初的坐标。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左右案件审理、执行的过程,借机使亲戚、朋友“靠案吃案”,以达到自己敛财的目的,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其实,在常人眼里这些高官的生活足以让人羡慕不已,住的富丽堂皇,出入豪华轿车,吃的是山珍海味,兜里是不菲的收入,即便是退休后也是衣食无忧。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只有一个解释:贪婪。之所谓“欲壑难填”, 财欲、权力欲、名欲、色欲,就像一根根的绞索,牵着这些人一步步走进欲望的泥潭而越陷越深。

  《道德经》上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一位原法院院长的夫人在狱中痛苦着说:“不知还能不能活着见面。”高墙下,铁窗内,这听似不高的愿望在她的心里却成为一个奢望。相信此时此刻,如果一家人能聚在一起吃一顿粗茶淡饭,便已是天伦之乐了。“知足常乐”,说者容易,做者难。因为贪是人的天性。要约束自己的贪念,就要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把握好手中的权利,管好身边的人,包括妻子、儿女、父母、朋友等等。仔细分析起来,那些反面典型人物,他们哪一个不是在贪图享受、贪图利益的驱动下,其行为完全背离了“五个严禁”的精神实质才逐渐走上了一条不归路的。所以, “五个严禁”是对惩治法官腐败经验教训的总结。它既是一条约束法官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的“高压线”,更是保护法官不受请托说情风侵蚀的“护身符“,是一剂防止司法腐败的良药。

  当今社会,生机勃勃充满活力,同时也存在着各种诱惑和陷阱。作为一名法官,身处利益交错、五彩缤纷的环境中,如何才能洁身自好,用好手中的权,当好人民的公仆?法官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法官手中的天平一旦失衡,法律的权威性就会受到损害,人民的利益就会受到侵害,和谐的社会环境就会遭到破坏。只有不忘宗旨和信念,时刻在思想上树立起廉洁自律的防线,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严守生活小节,培养健康情趣,用高尚的道德情操去克制住欲望、顶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这样才能守住欲望关、爱好关、亲情关、社交关,做到惩恶扬善、弘扬正义、谦虚谨慎、淡泊名利。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树立坚定的政治和法律信仰。法官宋鱼水所讲:在危险面前,我不是天生的无所畏惧,而是我有追求正义的信仰,这种信仰给了我勇气和战胜邪恶的信心。信仰是一种力量,在这喧嚣的时代,法官们经受着各种腐朽文化思想和不正之风的冲击,法官要经得住考验,以坚定的政治信仰和法律信仰,忠诚于法律,忠诚于国家和人民,捍卫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步的方向。要用好手中的权力,时刻树立廉洁自律的防线,保持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浩然正气。

  二、耐得寂寞和孤独,用知识充实生活。法官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面对满目奢华,难免不受诱惑,这是人之常情,本无可厚非。但是既然选择了崇高而神圣的法官职业,就等于选择了责任和使命,这要求法官应远离喧闹的人群,面对鲜花和掌声,灯红酒绿的世界,做到清心寡欲,心如止水,不为官职所诱,不为荣誉所迷,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威胁所屈,堂堂正正办铁案,清清白白当法官。要注重严守生活小节,培养健康情趣,闲遐时,可以到大自然中享受一份恬然忘我,也可读读书,写写文章,思考些问题,静心探寻司法和人生的真谛¨¨¨。

  三、淡泊名利和物欲,做精神的主宰。喧嚣的时代对我们既是一种恩赐,更是一种考验。在诱惑面前,我们要约束好自己的非分和贪婪之念,淡泊名和利,将自己全部投入到工作中,所谓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面对繁杂的时代,我们只有不断净化自己的心灵,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戒贪,不接受他人请客送礼;修身,不与律师作非正当交往、注重自身修养;慎独,遵守法官独立原则,谨慎独处;中正,不搞徇私舞弊;慎言,管好自己的嘴,严禁泄密,努力做到廉洁奉公。让警钟时刻敲响在心坎里,才能仰不愧于党,俯不愧于人民。

  四、增强为民意识,做百姓的贴心人。法官应遵守“五个严禁”,但绝不是为了遵守而遵守,我们的目的是更好的做好工作,为人民服务。如果法官在廉政建设上很廉洁,做到不贪赃枉法,不徇私舞弊,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不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不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不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但不为老百姓伸张正义,主持公道,维护公平与正义,办好事,办实事;不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化解纠纷;不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就同样会贻误了党和人民的审判事业,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法官要处处体现以人民利益为重,使“人民法院为人民”这一神圣职责真正得以落到实处,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法官的良好形象。

  最高法院祝铭山副院长说过这样一段话:“法官是一项特殊的神圣职业,它需要忠诚,拒绝见异思迁;需要奉献,拒绝沽名钓誉;需要勤奋,拒绝虚华浮躁;需要进取,拒绝墨守成规;需要勇气,拒绝怯懦畏缩。要成为真正合格的法官——人民利益的守护神,必须付出长期的乃至终生的不懈努力和代价”。让我们以此为座右铭,拒绝蒙蔽和诱惑,固守清廉和淡泊,甘耐孤独和寂寞,用自己的一生钟情于审判事业。
责任编辑: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