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王宝平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下简称“碧溪”案)的第一次案款集中发还已于2010年1月7日至15日进行。2010年1月18日至2月5日的工作日内,“碧溪”案案款发还将继续进行,未领款的购房人(已做登记备案的购房人除外)请于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进行登记、审核及领款。在第一次集中发还中已做登记备案的购房人,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具体通知领款时间或解决办法。(相关详情请登陆北京法院网查询,网址为bjgy.chinacourt.org)
附二:关于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王宝平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发还案款的公告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