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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社会实践
作者:怀柔法院 臧振平  发布时间:2009-12-25 10:16:02 打印 字号: | |
  崎岖的山路把我们从繁华的北京城里带到了大山深处。

  路上,带队的领导向我们介绍辖区内山区群众的生活状况、案件发生的主要类型,还给我们讲述了很多下乡办案的经历。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每路过一个村子,带队的领导都能熟悉地讲出那个村子的名字以及在那里办过的案子。望着眼前高耸入天的大山,看着车窗外掠过的一个个村庄,听着前辈的讲述,我心里突然明白了什么是“郊区法官”。我们院是郊区法院,辖区地形特殊,有大面积的山区,群众居住分散。在这样的特殊环境里,让山区的老百姓像城里的群众一样到法院去打官司,对他们来说,是很困难的一件事。因此,就要求法官尽量为老百姓排忧解难,下乡办案,甚至到田间地头去开庭。我感受到肩膀上的沉重,那是责任。作为“郊区法官”,我们必须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必须要熟悉这里的每座山、每道梁,必须要让自己深深扎根于农村的广阔天地中。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也能像前辈们那样,熟悉地叫出这里每个村庄的名字。

  在这次社会实践锻炼中,我们来到了位于怀柔北部山区的常哨营乡,感受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气象。我们吃着农家饭,和当地老百姓拉着家常,从中了解到了农民们在新形势下诉求的新变化。这样的经历,对于我这个从小在大城市长大的人来说,是弥足珍贵的。在我将来的工作中,会经常遇到与农民有关的案件。不了解农村、不了解农民,那是一定不行的。所以,我抓住机会,尽可能多地了解当地农民的生活,包括他们的生活习惯、风土人情、人口结构、纠纷的处理以及他们对法院工作的要求和期待。我把这些记录在笔记本上,更印刻在心里,时刻提醒着自己作为一名“郊区法官”的责任。

  结束了新农村的考察,我们来到了与怀柔搭界的河北省承德市,参观了黑山铁矿场。在此之前,我从没见过采矿场。这样的经历,对我来说,是十分新奇的。我头戴安全帽,在矿场领导和本院带队领导的带领下,参观了露天采矿作业区、运输矿石的平洞、选矿车间以及尾矿坝。采矿作业区的宏大、选矿机器设备的轰鸣、尾矿坝独特的地形结构,这一切带给我的都是震撼。我意识到,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法官,仅仅知道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我必须丰富自己的知识广度,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要有丰富的生活和生产常识。这样,在以后的办案过程中,我才能更快地进入案情,更准确地判断案件性质,更好地解决各种矛盾。

  我们还分别到滦平县法院和兴隆县法院参观学习。两个法院的领导和同事们热情地接待了我们。我们参观了办公大楼、审判庭,听领导介绍了法院的工作情况和人员培养情况,进行了亲切的交谈,还分别参观了滦平县法院西地法庭和兴隆县法院兴隆法庭。外地基层法院的工作条件是比较差的,但就是在这样的艰苦条件下,当地的法官们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创造了很多适合当地情况的办案方法。特别是兴隆法院的“速裁调解办公室”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调解工作在基层法院的工作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更是解决基层群众纠纷的法宝之一。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珍惜良好的工作条件,积极主动、尽职尽责,不怕苦、不怕累,耐心细致地做好调解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结束了,但是,我们对社会的了解和认识之路才刚刚启程。过去,我们曾经对世界充满了美好的想象;现在,我们对社会有了更加真实的感受;未来,我们将会对社会多一份责任,对世界多一点贡献!
责任编辑: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