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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朝阳区法院全面启动“诉前和解三种机制”推动建立区域“大调解”工作格局
  发布时间:2009-11-05 11:18:56 打印 字号: | |
  2006年,朝阳区法院开始在诉前阶段探索调解和解工作,经过近一年的摸索实践,2006年11月,区法院全面启动以立案阶段的诉前调解、诉前财产保全的和解、执行立案前的执行督促为内容的“诉前和解三种机制”,使调解和解理念在立案和执行工作中延伸。在诉前调解工作机制的实践过程中,区法院积极与消费者协会、保险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和区司法局、区劳动局、区民政局、区工会等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加强协作,共同建立起劳动争议调处、物业纠纷化解等多个联动工作机制,妥善解决了一批类型化、群发性纠纷,推动了“以法院为核心、多方力量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朝阳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形成。诉前财产保全的和解和执行立案前的执行督促两项机制,也以“以保全促和解、以强制促履行”的先进理念得到了学界专家和业内人士的充分肯定和借鉴。自2007年以来,区法院通过“诉前和解三种机制”共计化解纠纷25749件,纠纷标的达12.43亿元。
责任编辑: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