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通知》精神,北京二中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把落实“五个严禁”规定与加强审判管理和推进惩防体系相结合,做到“四个加强、一个注重”:
一、加强教育,增强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自觉性
自律是品德修养和内心约束的最高境界,是在任何时候都能够保持良好品行的意识和能力,是一种无监督情况下的自我约束。如果没有自律,再完善的制度和再严密的监督都形同虚设。为了增强全院干警的自律意识,增强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自觉性,北京二中院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的教育:
(一)层层学习,做到人尽皆知。春节伊始,院党组召开的第一次党组会上对“五个严禁”规定进行了专题学习。贺荣院长在会上强调: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廉政建设作为实现本院自身建设科学发展中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好,要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并结合法院实际,认真研究我院2009年度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思路,建立惩治防范的有效措施,为本院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我院还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分组讨论、逐人传阅等多种形式,确保“五个严禁”规定入脑入心。
(二)扩大宣传,营造廉政氛围。制作“五个严禁”规定流动网页,飘载于我院局域网上;制作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市高院关于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纪律的“五条规定”宣传展板,摆放于干警进出的门厅;张贴“五个严禁”规定宣传海报于三个当事人接待大厅;制作“五个严禁”宣传单发给当事人,便于当事人随时了解和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和多种载体,加强宣传。
(三)加强警示,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一是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何昕同志做廉政形势报告。何昕副组长用典型的实例、详实的数据深入分析了人民法院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使全院干警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五个严禁”出台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二是利用干警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北京西城法院原院长郭生贵受贿案进行廉政警示教育,使干警真切地感受到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巨大危害。
二、加强提醒,增强守规意识
(一)举行“落实‘五个严禁’,公正廉洁司法”主题廉政宣誓仪式。院党组书记、院长贺荣及全体党组成员、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近600人面对国旗庄严宣誓:牢记党的重托,维护人民利益,捍卫法律尊严,落实“五个严禁”,公正司法永葆清廉。
(二)用“新春恭示”的形式,在对全院干警进行节日问候的同时,就廉政问题进行提醒:廉洁自律不能忘,“五个严禁”记心头。不该吃的饭,不吃;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收的礼品,不收;不该拿的红包,不拿。自觉谨记“我是一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
(三)发放“五个严禁”随身携带卡,随时提醒干警牢记“五个严禁”之规定。
三、加强监督,促进不规范行为的整改
监督是确保制度得以落实的关键。北京二中院把内部执法监督与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审判管理相结合,着重从三个方面不断拓宽监督的领域,延伸监督的触角,有效促进“五个严禁”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不断拓宽内、外监督渠道,逐步完善监督体系。
在内部监督方面,纪检监察监督、审判监督、案件质量评查、自我监督、联席通报等多种监督方式并举。同时,廉政监察员队伍不断壮大,由19名增加到现在的38名,名称也由过去的“党风廉政监督员”更名为“廉政监察员”。各部门除一名副职担任廉政监察员外,所有新任中层助理和部分资深法官也被聘为廉政监察员。目前,廉政监察员已经成为全院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一员,其组织、沟通、联络和督办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我院还规定,中层后备必须有从事廉政监察员工作的经历,年底要对廉政监察员进行评优,在考评和激励机制上进一步完善。在外部监督方面,开辟当事人监督、特邀监督员监督、人民陪审员监督、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监督、干警家属监督等多种监督渠道。外部特邀监督员队伍也日益壮大,由过去的14名增加为32名。同时。还为外部监督提供各种条件和支持,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定期座谈、组织旁听、参与接待、交流信息等形式,主动争取外部监督。
(二)确立四个重点,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针对“五个严禁”规定,通过对案件评查、信访举报和日常监督监督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查找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断调整监督检查内容。目前,我院确立了四个监督重点:一是对一些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进行监督。如通过查阅卷宗、查看开庭光盘记录、旁听案件审理和定期查庭等方式,对立案、送达、传唤、开庭、宣判、案件审限、执行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二是对一些重点部门进行监督。如对干部任免、政府采购实行全程监督;加强执行监督,调取执行积案卷宗逐案进行检查,等等;三是针对当事人反映较集中和突出的问题进行监督。如针对反映的承办人开庭不准时,行为不规范、态度不好等问题,通过监控系统,对开庭、谈话、宣判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四是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如对着装、考勤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表扬好的方面,指出存在的不足,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五个严禁”规定得到更好地落实。
(三)抓好案件评查,不断发挥案件评查工作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将案件评查纳入纪检监察的职责范围,是完善我院监督制约机制的一个重大举措,目的是将纪检监察与审判工作密切结合,通过评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从而规范审判活动,提高执法水平,促进法官综合素质提高。2009年,我院将当事人反映法官违反“五个严禁”规定案件纳入案件评查的范围,对于评查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和讲评。经过评查、通报、展评和讲评,促进“五个严禁”规定的贯彻落实,从而促进我院审判质量的明显改善。
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司法审判行为
深入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教育是不可或缺的,但不是根本。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为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我院把“五个严禁”的贯彻落实与我院正在开展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相结合,把现代管理科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全面质量管理方法运用到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外部环境四个方面入手,采取自己找、群众议、领导提、组织帮等多种形式,查找不同岗位的风险点。在找全、找准风险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比如,我院试点部门民一庭,在群众普遍查找的基础上,组织审判长及其他业务骨干,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内容特点、工作流程管理现状以及干警思想状况,从反思问题入手,结合以往已经发生影响廉洁、公正、高效、高质审判的问题,结合被查处违法违纪案例的特点和当前群众反映的突出热点问题,对照不同人员的不同岗位职责,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多轮反复查找部门和个人廉政风险点66处。针对“五个严禁”规定,我院着重从立案、开庭、汇报、宣判、送达等各工作流程和环节进行了细致的梳理,特别对分案权、自由裁量权和执行权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查找,针对查找出来的风险,对立案分案、庭长再分配案件、合议庭合议案件、向庭长、院长汇报案件、执行权的分解制约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通过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开展,使司法审判行为在制度的“轨道”上规范运行,有效避免了法官因不当司法行为而引发的当事人对司法公正、廉洁的怀疑,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五、注重建立长效机制,采取多种措施解决举报投诉问题
我院高度重视信访举报投诉工作,把信访举报投诉当作收集案件质量的一个重要渠道和“信息源”,安排专人负责处理,做到有件必查,查实必纠,决不姑息迁就。为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我院从以下方面加大了对信访举报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力度:一是设立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录音电话号码,为当事人举报提供方便;二是试行全院一线法官参与信访接待制度,使其了解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及产生的不利影响,增强其工作责任心;三是试行新任职人员到信访工作岗位交流锻炼制度,使其对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望有更深的了解和理解;四是进一步完善院、庭长接待制度,使其随时掌握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五是建立完善联席通报会制度,进一步提高处理信访举报的时效和质量。通过出台上述多项措施,形成解决信访问题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