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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官为人民
——北京市法院2009年新录用大学毕业生培训班总结汇报
作者: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王玉  发布时间:2009-09-15 11:00:55 打印 字号: |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我代表第11组、12组向大会进行总结汇报。首先感谢高级法院的领导为我们精心举办的这次培训,同时感谢武警学院的首长和教官为培训我们而付出的辛勤努力!

  短短一周的培训让我们收获良多。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所有中国人的梦想。无数仁人志士为了这个梦想前仆后继,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壮丽史诗。然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法治建设的快速跟进,法官当然责无旁贷地成为法治建设洪流中的弄潮儿。

  作为一名法学青年,我们幸运地走进了首都法院的大门。在大家兴奋之余,我想问问大家,你们将来将怎样当法官,当法官是为了什么?在这里,宋鱼水法官给了我们答案:我们是人民法官,我们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工作。我们出生在八十年代,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在校园里,我们意气风发,学习书本知识,憧憬着将来实现自己对法律的信仰。然而我们对社情民意并不是充分了解,缺乏社会经验,高院的领导事先考虑到了这个问题,针对我们的特点精心安排了这个培训班。法官前辈们不仅教给我们审判工作实务,还教育我们要有人民的情怀。以前对这方面体会不是很深,认为法官只要依法办案就够了,现在终于明白了人们情怀对一个法官是多么的重要!

  通过此次培训活动,我们明白了法官的职业使命是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他们培育我们成长,为我们提供成才的舞台,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努力为人民服务呢?中国百姓是如此的勤劳、善良,没有他们的支持和理解,我们也不可能做好自己的工作。因此法官心中要时刻装着人民的利益,谨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将人民的利益贯穿于我们工作的始终。在这种精神的指导下,来认真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做好每一项工作,用法律来定纷止争,平息矛盾,化干戈为玉帛,最大限度地维护好每一位当事人的利益。

  当前,我国处于变革时期,各种矛盾凸显,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我们面临的审判任务异常艰巨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在司法活动中要多多了解社情民意,我们要对群众疾苦感同身受,尤其要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在法治传统和法律信仰缺乏的大国,法官不仅仅是居中裁判者,而且是人民利益的维护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化身。

  沧海桑田一瞬间,斗转星移几十年,我国的法治建设已取得巨大的成就,但离法治大国的目标还有很大距离,作为法院新的一分子,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快实现从法律研习者到法律实务者的转变,为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而努力,为构建和谐北京而奋斗!同志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将青春写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中,将汗水洒在法治建设的征途上!
责任编辑: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