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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医葬费难分 五兄弟公堂对簿
作者:王晓  发布时间:2008-10-07 08:53:37 打印 字号: | |
  张某称,2005年至2008年3月期间,其父住院费14万元均由张某自己负担,后在其父单位报销了8万元。其父去世后,丧葬费2万元也是由张某自己负担。2008年3月,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析产继承,后经法院判决,张某兄弟五人分别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但张甲、张乙、张丙、张丁拒绝负担父亲的医疗费和丧葬费。张某将张甲、张乙、张丙、张丁告上法庭,要求平均分担父亲的费用。

  10月10日8时30分,在大兴法院第6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吕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