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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介所介绍“已婚男” 征婚女索赔五千元
作者:祝茜  发布时间:2008-10-07 08:26:58 打印 字号: | |
  中年单身的王女士称,2007年10月,其与某婚介公司建立了服务关系,要求为王女士介绍单身男性对象,王女士支付了500元服务费。婚介公司承诺直到王女士满意为止。婚介为王女士连续介绍了4位男士,却每次只留电话,不提供任何个人证明,通过电话联系,这几位男士都拿不出单身证明,令王女士非常失望。经过几次介绍,王女士对“红娘”角色产生了怀疑,遂以为其介绍已婚男士,服务存在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婚介赔礼道歉,赔偿心理抚慰金5000元、退还服务费500元。

  10月9日13时30分,在东城法院第25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吕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