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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诉讼便民措施
  发布时间:2008-03-04 14:33:49 打印 字号: | |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办公楼一层设专门的立案接待室,接待前来立案、信访、投诉的当事人。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该院特制定了《民事诉讼流程图》、《财产保全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诉讼文书格式文件》、《执行、民事审限告知》等诉讼便携式指南,并为案件审结后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实施了配套的“值班法官首问负责制”和“判后答疑、联合接访”制度,即首次接到当事人咨询的值班法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而应一经首问即负责到底;涉诉初访由立案庭信访接待人员负责登记、分类后,会同相关庭、室工作人员共同接待来访人员,及时有效地将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在初访阶段。

  在诉讼费的缓、减、免方面,该院依照2005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执行的《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个案当事人的具体情形予以确定施行。
责任编辑:北京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