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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诉讼便民措施
  发布时间:2008-03-04 11:51:02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丰台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享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具有人文关怀的便利服务。而这一切与丰台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精神是分不开的。正如董华院长所言:人民法院行使的审判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人民法院必须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从本质上充分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事为民所办。”

  设立盲聋哑人专门接待窗口

  2003年8月19日,盲人魏先生慕名来到丰台法院盲聋哑人专门接待窗口立案,他想起诉一桩拆迁纠纷。法官孙茹贤在接待中,认真询问了魏先生的基本情况,告知他应准备哪些材料,还就魏先生立案的案件特点给予一定的咨询和解答。临走时,魏先生激动地说:“我们生活困难,又是残疾人,能有这样的专门窗口为我们服务,真是方便多了。”

  设立盲聋哑人专门接待窗口是全市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是丰台法院立案庭贯彻司法为民这一精神的体现。立案庭法官在工作中发现,参加诉讼的盲、聋、哑人虽然不多,但他们是急需法院给予一定帮助的弱势群体。一来他们与人沟通困难,二来他们常常是生活拮据,没有财力聘请律师代理诉讼,三是他们在立案中有时需要办理比一般当事人更烦琐的如减、免、缓交诉讼费等相关手续。于是,这项浓缩着丰台法院落实三个代表精髓、体现“情为民所系,事为民所办”精神的新举措出台了。

  该窗口的设立让也是因为办案而自学多年哑语(已达到四年级水平)的孙茹贤法官,有了施展“一技之长”的地方。孙茹贤工作耐心细致,除了负责正常的接待工作,还要专门负责接待这些残疾人,对残疾当事人写诉状有困难的,她还要为其代写诉状,对他们热心、细心、耐心,“三心”服务,赢得了盲聋哑当事人的赞扬。

  现在,有的残疾群众专门到丰台法院立案窗口找孙茹贤法官寻求帮助。该窗口还对老年人提供优先服务,对行动不变、文化水平低的当事人代写起诉书、申请书、代为交费。2003年至今,盲聋哑人专门接待窗口已成为丰台法院的一个品牌。

  双休日当事人也可立案

  在审判工作中,为便于群众参加诉讼,丰台法院的法官们时常深入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和新建小区就地办案,就案讲法,解答群众在生产、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解决部分群众在工作日参加诉讼不便的问题,丰台法院还在派出人民法庭设立了“假日简易法庭”,专门在“双休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其目的就是为了落实方便群众和便于审判的“两便”原则。

  丰台法院共有5个派出法庭,主要审理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纠纷。近年来,派出法庭在办案中发现,一些当事人由于平时忙于工作等原因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了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保障他们行使诉权,丰台法院从2000年开始,在5个派出法庭设立了5个“假日简易法庭”。在周六或周日,专门审理一些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和小额债务等类型的案件。这样做,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提高了办案效率,也扩大了审判的社会效果。此举得到群众的普遍赞誉。至今,丰台法院“假日简易法庭”已审理数百起民事案件。

在此基础上,丰台法院继续加大推行值班法官制度。由值班法官负责为当事人指示开庭地点及联系承办人员,提供非实体性的简单咨询,维护大厅接待秩序,及时疏导群体诉讼的当事人,值班法官每天能接待来院人员100人左右。

  从2004年起,丰台法院又在全市率先推出双休日值班立案制度。这一制度是在每个双休日的星期六(法定节日除外)设立立案值班法官2名,为在工作日不便来院立案的群众和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提供立案上的方便。这一制度虽然牺牲了立案庭法官的部分休息时间,但极大地方便了来法院立案的群众。

  

  与此同时,丰台法院还在接触当事人的第一岗位立案庭,以及当事人休息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当事人参加提供诉讼提供方便。接待法官挂牌上岗、推出诉讼风险告知制度、指导当事人举证、增加便民设施、提出“文明接待”的口号、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等。
责任编辑:北京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