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门立案
崇文法院立案接待地点为崇文法院立案庭,电话:87895101、87895102、87895103和87895104。为保护老、弱、病、残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他们的立案困难问题,立案庭推出了“电话预约立案”制度,专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及病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该制度体具体规定:1、凡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需要采取诉讼方法依法保护自己权益,但因身体不便又无诉讼代理人,不能前来法院立案的,其本人及亲属、邻居、单位或居委会可采取电话形式预约立案。2、电话预约立案的老年人、病人、残疾人只需讲清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由法院立案部门派专人到其居住地,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办理立案相关手续。3、在办理相关手续的同时,经法院审查,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按有关规定,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4、对于疑难复杂不能当即决定立案的,立案员回院后及时研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在7日内立案并办理相关手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7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庭上门立案联系电话:87895101、87895102、87895103和87895104。监督电话:87895108。
二、院长接待
院长接待日定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二下午半天,由主管院长按其职责分工接待来访群众。来院要求院长接待的群众,应事先到立案庭将案情及需要解决的事项叙述清楚,再由信访员逐一登记,安排预约时间。院长接待咨询电话:8789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