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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便民措施
  发布时间:2008-03-04 11:11:07 打印 字号: | |
  ──改善条件,为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方便,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诉权。为了提高立案效率,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在二中院搬进新的办公大楼后,立案人员实现了人手一台电脑,立案大厅增设了农行储蓄所、院财务室换票窗口,使立案、录入、交费和换票实现了“一站式”办公,大大提高了立案效率。为了给当事人创造良好的立案、接待环境,立案大厅设置了舒适的坐椅、开水桶和一次性纸杯,并摆放了报架,有《人民法院报》、《北京法制报》、《北京日报》等多种报纸供等候的当事人阅览,真正让人民群众有了到家的感觉。为给来院当事人提供指引和便利,立案庭印制了《来访指南》、出台了当事人指引制度,为来院当事人发放指引单,指引当事人到指定的法庭等候。为了帮助当事人了解诉讼常识,在立案大厅设置了电子触摸屏,方便当事人查阅法律、法规及与诉讼有关的信息资料;还印制了《起诉须知》、《申诉、申请再审须知》、《刑事、民事、行政举证须知》、《民事诉讼流程图》放置在立案大厅内,供来访人员阅知或取用,并将《须知》的内容输入计算机,通过电子显示屏向来访人员滚动显示,便于他们了解,方便他们诉讼。在全市法院统一实行《诉讼风险提示》和《诉讼指南》制度之后,及时将这些材料发放给当事人,帮助他们更好地行使诉讼权利。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和观念,热情周到接待当事人。信访接待工作是立案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连接人民群众和法院的桥梁作用,为了作好该项工作,立案庭推出了“首问责任制”,并制定了九条“文明接待用语”和七条“接待禁用语”,以此规范接待人员的言行。多年来,立案庭信访接待人员坚持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地接待来访当事人,杜绝“生冷硬横烦”现象,树立了窗口的良好形象。

  ──积极采取措施,将“司法为民”更上一层楼。

  1.设立优先立案窗口。结合二中院立案工作实际,由一审立案窗口轮流承担优先立案窗口的工作,对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救助对象优先立案。

  2.畅通信访渠道。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信访摘报及信访通报制度,实行每月一摘报,汇总本月信访接待的情况;每季度一通报,研究分析本季度的信访接待中反映的问题,提出对策,通过这两项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切实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

  3.不预收、免收困难群众诉讼费。为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坚决贯彻执行市高院的两条司法为民举措,对符合不预收、免收诉讼费条件的,尽快办理立案手续,移送相关审判庭,充分保障困难群众行使诉讼权利。

  4.严格立案期限。严格执行一审案件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二审案件自收到一审卷宗材料后五日内完成立案手续并移交审判庭。针对申诉立案时间长的顽疾,立案庭部署申诉办案组改进原有立案办法,拟制订新的工作制度,实现承办人在短时间内接待申诉人,听取其申诉理由,核对申诉人提交的新证据,改变过去申诉立案时间长,申诉案件查询困难的状况。

  5.保障公民旁听。依照市高级法院《关于公民旁听公开审判案件的规定》和《关于新闻记者旁听采访公开审判案件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出台了《旁听、采访公开审判案件的规定》,做到有章可循,切实保障公民旁听。
责任编辑:北京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