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人民法院辖区面积1030平方公里,辖区户籍人口54.5万人,常住人口84.4万人。自建院以来,大兴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特别是在贯彻落实北京市高级法院向社会公布的《关于司法为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施意见》过程中,结合实际,在北京市高级法院制定的50项基础上,从便民利民出发,制定了该院的具体实施办法,推出了10项新举措,共计60条便民措施,使为群众办实事的举措涵盖每一个当事人和诉讼的每一个环节。该院为充分保证便民措施落到实处,首先将便民措施分解到各庭室;再充分利用区内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便民举措,让群众和当事人知道如何利用司法资源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院全体干警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公正司法,热情服务的工作作风,营造了和谐的诉讼环境,也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理解,促进了社会的和谐进步。
立案工作
该院立案庭建立了立案指导制度,先后制作了《诉讼须知》、《一站式便民服务卡》、《诉讼风险告知书》随案发放,对当事人材料准备不全的发放《补充材料一次性告知书》,详细告知当事人立案材料的准备及立案文书的书写格式,坚决不让当事人在立案时跑法院超过两次。
该院坚持立案公开制度。在立案大厅内设置诉讼引导展板将各派出法庭的受案范围、立案时间、联系电话、行车路线和所在位置等内容以文字和地图的方式予以公示,并通过《大兴报》、《法制晚报》等媒体对外进行了发布;今年四月份,根据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派出法庭受案范围的调整情况,立案庭组织专人及时编写《大兴区人民法院诉讼指南》,涵括民事起诉、申请再审、刑事自诉和申请执行等相关诉讼材料的格式和要求,还包括起诉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示催告申请书、申请执行书和诉讼费用速算表等相关内容。《诉讼指南》免费向当事人发放,对正确引导当事人诉讼,有效规范当事人行为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该院优化立案环境,在立案大厅内配备了当事人书写用办公桌、笔墨、花镜、饮水机、纸杯等物品,法官接待当事人做到“一个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水、一份温暖”,从细节入手尽最大可能为群众参加诉讼提供便利条件。
为真正体现司法为民的精神,该院还为老弱病残孕等弱势困难群体设立了优先立案窗口,在工作过程中如有申请司法援助的案件,只要符合减、免、缓诉讼费的条件,基本上在当日就为当事人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此外,该院的派出法庭针对各辖区特点,还在立案工作中采取了其他便民利民措施。如黄村人民法庭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较多,该庭制作了《交通事故案件诉讼特别提示书》予以发放,该《提示书》包括了申请庭前调解、申请鉴定、公告送达程序、举证责任承担等多方面内容,为此类案件的及时裁决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奠定了基础。红星人民法庭辖区大多属于城乡结合部,该法庭制作了《农民工务工建议书》,发给前来咨询和起诉的农民工,指导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庞各庄人民法庭从其管辖的案件大多是涉农案件,当事人的法律知识较为贫乏为出发点,在立案时发放统一印制的格式化《庭前谈话笔录》,告知当事人举证期限、答辩、调解等权利义务。
审判工作
“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 便利群众诉讼,切实保障当事人在诉讼中每个环节的权利,一直是大兴法院审判工作的重点。
在民商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向当事人告知诉讼权利,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当事人提高诉讼能力一直是该院切实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举措。一是加强庭前指导,充分行使法官的释明权,明确告知当事人诉辩式审判方式的相关程序和诉讼要求,指导其参加诉讼。二是根据不同案情,指导当事人收集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庭前交换证据,确保庭审中顺利举证、质证。三是强化庭审指导,为调解和及时判决提供可靠保证。在法庭调查、辩论阶段,法官理出争议焦点,指导当事人按照庭审秩序有条不紊地进行,使庭审达到理清事实、是非责任明了的效果,防止有法律优势的一方当事人滥用诉权。
规范保全和先予执行程序,及时高效保护当事人权益。该院规定明确诉讼保全的申请、审批、实施等各项程序性事项,要求承办法官必须在主管院长批准诉讼保全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最大限度避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丧失,实现诉讼保全程序的规范化和效率化。
严格鉴定案件的管理,提高该类案件的审理效率。该院要求每个审判庭室必须由专人办理案件的鉴定事项,负责明确鉴定范围、确定司法鉴定机构、定期督促鉴定机构、审查鉴定结论等方面工作,减少了审判法官的事务性工作,以便当事人就鉴定事项与法院进行沟通。
建立“五分钟”工作制度,该院要求按时来到安检接待大厅的当事人等待承办法官和书记员接待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力求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坚持巡回审理制度,便利群众诉讼。该院规定对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和赡养、抚养纠纷案件尽可能巡回审理,其他案件根据需要定期巡回办案,以达到平复矛盾和方便诉讼的双重效果。同时该院还利用巡回审判车的便民优势,将庭审搬到老百姓的田间地头,方便了诉讼当事人,也使旁听群众能够直观的学法、悟法、用法。
为保证当事人之间矛盾得到有效缓解,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加强司法调解工作是新时期审判工作人员的一项重大任务。该院的黄村法庭首创了“三三三”式调解法,即推行三步调解法、建立三级调解机制、实行调解三步走,争取在审判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这种方法一是推行庭前协商、保障兑现、政策激励“三步”调解法;二是建立院领导调解、主审法官调解、人大代表调解三级调解机制;三是实施调解工作三步走,即法官释法理、找焦点、选突破口,促成案件调解。
创新调解内容,促进社会诚信,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该院的法官发现案件即使以调解结案,当事人仍有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也就是说“案结事未了”现象很严重,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人民法院“公正高效”的形象。该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的法官们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形成了调解协议中附保证、担保条款的调解方式,在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同时通过督促协议约定保障权利人的利益,督促义务人履行义务,大大的提高义务人的自动履行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7年上半年。在该庭审结的538件案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的达149件,标的额达2165.67万元。
发放《判决生效通知书》,以提示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该院对涉及执行内容的判决、调解案件,实行向案件双方当事人及时履行的提示制度,避免义务人错过自动履行期而遭受其他损失,也保证了在义务人不自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权利人能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刑事审判庭为切实落实司法为民实施意见,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积极制定具体措施,努力提高刑事审判效率。一是实行“两分开”。该院经与区检察院协调,由区检察院对两类案件分开起诉,区法院分开立案:一类是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犯案件,对未成年和成年被告分别起诉,分别立案;另一类是“关联犯罪”案件,即对盗窃、抢劫等犯罪和与之有关联的收赃、窝赃、销赃等犯罪分开起诉,分别立案。两类案件分立,有利于根据各自案情分别适用普通或简易程序,提高审判效率。二是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一方面协调区检察院扩大对轻刑犯罪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另一方面,区法院在刑事审判庭设立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判的速裁组,集中办理简易案件。三是推行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出台普通程序案件简便审办法,在确保被告人诉权的前提下,简化程序,围绕争执焦点,着重审查异议证据,缩短庭审时间。四是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实行调解“关口”前移,设专人在案件审查立案的7日内进行赔偿调解,做好被告人及其他赔偿义务主体的赔付工作。
执行工作
“执行难”是当前司法界一项公认的难题。该院为解决这一难题,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来积极应对。一是公开执行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联系方式,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线索时可以随时与执行人员取得联系,保证执行人员能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二是采取向被执行人发送警示短信的方式,提醒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警示短信的内容包括执行员身份、案件内容及当事人需要履行的义务、当事人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三部分。三是主动争取区委领导和支持,在辖区内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如通过区工商分局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自然人不予办理担任公司、企业有关职务的登记手续,成立新企业时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企业延缓年检,禁止变更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等措施,进一步威慑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促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信访工作
该院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在涉诉信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上充分体现便民、利民、安民思想。实行值班法官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完善院长接待日,准确及时地解答来访群众的咨询,确定每周三为执行工作接访日,主管院长和庭长轮流接访,接访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当场处理,及时回复;建立重点案件跟踪制,凡当事人反映、上级领导批办、事关当地稳定或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庭长必须全程跟踪这些案件的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并要慎重裁判,争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方便群众诉讼,实现司法服务、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良性互动,该院结合工作实际,自2006年6月1日起在立案大厅实行院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2007年上半年,该院的信访工作在全市法院获得了综合考评第二的好成绩。
司法救助
让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弱势群体实行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的庄严承诺。从2002年1月到2007年6月,该院共为18718起案件中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行了司法救助,减、免、缓诉讼费950.5611万元。详细、科学、合理的司法救助办法,简单、明了、及时的申请、审查手续,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有力地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特别在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该院的红星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做到“三优先”和“五到位”,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和加强宣传到位、司法救助到位、立案接待到位、审理调解到位、执行措施到位,受到了老年人的一致好评。
法制宣传
该院采用多种方式开展送法进村、送法进校、送法进厂、送法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在《大兴报》开办以案讲法和执行天地专栏,在《法治晚报》大兴资讯版开设专版,与中央电视台《庭审现场》、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等栏目合作,将典型案件制作成专题节目,进行深度报道,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水平。该院还开设民事诉讼知识宣传栏,将民事起诉的条件及期间规定、举证时效、诉讼风险等予以明示;各人民法庭利用巡回审判车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采取涉农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村民宣传涉农法律知识。
附:立案接待庭室联系方式
立案庭地址:大兴区黄村镇金星西路8号;电话:60238876、60238879;公交路线:957路、968路、937路、410路、小1路公交车高米店下向西1000米。
红星法庭地址:大兴区瀛海镇人民政府往南300米路东(104国道旁);电话:60238738、60238731;公交路线:926路(永定门内-后甫)、937支5、小4路瀛海站下。
黄村法庭地址:大兴区黄村西大街25号(大兴区人民医院对面);电话:60238905、60238901;公交路线:957路、968路、937路公交车黄村西大街站下。
庞各庄法庭地址:大兴区庞各庄镇瓜乡桥西南南500米;电话:60238728、60238725;公交路线:937路(南礼士路-庞各庄南站)瓜乡桥下。
安定法庭地址:安定镇镇政府北侧;电话:60238755,60238756;公交路线:小3路安定镇政府下。
榆垡法庭地址:榆垡镇镇政府北侧;电话:60238777,60238776;公交路线:943路(北京南站-固安)、937支2榆垡镇政府下。
采育法庭地址:采育镇老街东头;电话:60238768,60238762;公交路线:926路(永定门内-后甫)采育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