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寻租房屋多风险 与人合租需谨慎
作者:陈昶屹  发布时间:2007-09-14 10:57:48 打印 字号: | |
  张先生系人民大学的本科生,因打算考研而宿舍太吵,便准备在人大附近租赁房屋居住。但人大附近房屋租金较高,个人无力承受,于是想找同是考研的学生合租。

  2007年3月15日,张先生在路边张贴的小广告中发现,有一名自称是考研的学生就人民大学附近的紫金庄园一居室招合租。张先生打电话咨询,对方称姓王,也是考研的,想找同是考研的学生合租房屋,其已交了定金,就等找到合适的合租者再与房主签订租房合同。张先生觉得对方与自己的想法一致,同是考研人,于是找到王先生面谈。王先生出示了学生证和房屋定金合同,两人在考研的问题上谈得比较投机,张先生当即决定同王先生合租。王先生找来房东杨先生,张先生看了房东的房产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后,与王先生一同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合租了该房屋,两人都交给房东半年房租。张先生便与王先生开始共同居住使用该房。

  张先生很快发现,王先生不经常回来居住,更令张先生没有想到的是,直到真正的房东李先生来找王先生收房租时,他才知道王先生的租期已经快到了,那个姓杨的房东不是真正的房东。张先生意识到自己受骗了,马上打电话给王先生,他的电话已经关机。房东李先生认为,虽然并未与张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张先生无偿占有其所有的房屋,应当交纳房屋使用费。张先生认为,其是因受到欺诈才入住李先生的房屋的,其也是受害者,不应当支付房屋租金。二人争执不下,李先生以张先生非法占用其房屋,要求支付租金为由起诉张先生。后二人在庭下达成协议,李先生撤回了起诉。

  法官提示:

  当前,房屋租赁交易频繁,但房屋租赁市场不够规范。寻租者与陌生人合租时,往往因为轻信,贪图便宜,核对相关手续不仔细等原因出现上当受骗的情况。

  当前,北京房价很高,房屋的租金也不匪,学生考研、上辅导班,低薪打工族、外地人经常需要承租房屋,合租房屋成为各类寻租群体不得不考虑的选择。但当前租赁市场风险大,因此应小心谨慎,谨防上当受骗。

  建议寻租者应当做到以下几点,减少受骗的可能:

  第一,合租房应该首先确认房主身份的真实性,查看其身份证及房产证原件。

  第二、如果是与陌生人合租,也需确认对方的身份,并且所付租金最好不要长于季付。

  第三、房租如果明显低于市场上同品质房屋的平均水平,就更应保持警惕,切莫贪图眼前利益。

  第四,如果是亲属代业主出租,要对方出具代理人身份证明及业主委托书。如时间充裕,最好向其邻居、居委会、物业打听确认,没有疑点后再与房主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
责任编辑:刘艺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