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在祖国大陆工作的台湾同胞,我们感谢海淀区人民培养出了这样优秀的法官,他们用辛劳工作换来社会稳定,赢得我们对法律的信任,使我们感受到祖国大陆有这样优秀的法律执行者,真正是一个和谐的法治社会。”这是叶先生和袁女士在给海淀法院的表扬信中的一段话。
在温暖的春天来临的时候,海淀法院监察室收到了一封特别的表扬信。这封信来自台湾同胞,来自清华大学的客座教授。究竟是什么让在祖国大陆工作的台湾同胞深切感受到祖国大陆有优秀的法律执行者,真正是一个和谐的法治社会呢?
叶先生、袁女士是清华大学与北京城市大学的客座教授。1997年他们在海淀区西北旺镇购买了某园的52号楼。2006年因供暖问题,他们将北京某物业公司起诉至海淀法院。海淀法院山后法庭的法官黄禄新、书记员张希负责承办此案。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黄禄新法官发现叶先生、袁女士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由来已久。此前,物业公司曾经以拖欠供暖费为由,将叶先生、袁女士告上过法庭。案件本身的调解难度比较大。毕竟小区的物业公司调换的可能性不大,今后只要业主还在这里居住、生活,就会牵扯到与物业公司的方方面面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双方一旦积怨,对业主和物业公司而言,都会有麻烦。只有真正从双方的利益出发,协调好双方的关系,才能真正解决纠纷和矛盾,使业主和物业之间形成良好的和谐关系。
考虑到这些,黄禄新法官从解决问题的实际出发,多次联系双方进行耐心调解,除了在法庭上作协调工作外,还利用大量的下班时间用电话与双方沟通。当时,2006年冬季供暖将至,考虑到叶先生、袁女士家中有年迈的老人,如果不尽快解决双方的问题,叶先生、袁女士全家将在没有暖气的环境中度过寒冬。因此,黄禄新法官开始耐心做物业公司的工作。
黄禄新法官规劝说,物业公司如果与业主关系融洽,对公司整体企业形象是个很好的宣传。另外,这家人是在祖国大陆工作的台湾同胞,他们对大陆的印象是通过平日的打交道形成的。他们对大陆的情况并不了解,对物业公司服务的要求也比较高,如果物业公司能让台湾同胞满意,并引起他们对祖国大陆的文明程度与和谐社会的深刻认知,这是一桩公益事业。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大量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叶先生、袁女士家的供暖问题很快得到解决。事后,黄禄新法官还专门打电话询问叶先生、袁女士家暖气的温度情况。
感动得台湾同胞一家人不知该怎样表达感激之情了,他们激动地说:“作为在祖国大陆工作的台湾同胞,我们原以为法院是负责案件审判的机构,没想到人民法官对我们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如此放在心上,直到他知道了我家中可以正常过冬后,黄法官又重新投入到繁忙的审判工作中去,这使我们及家人万分感动。”这书香之家对这件事的感觉不仅仅是案件本身,而是更深刻地理解了祖国大陆的司法和谐与社会秩序,他们感慨道,“古语论‘国泰与法正,民安于律师清’。在这里我们要感谢海淀区人民培养出了黄禄新、张希两位优秀的法官,他们用辛劳的工作换来社会的稳定,赢得了我们对法律的信任,解决了我们的实际困难,使我们感受到祖国大陆有这样优秀的法律执行者,真正是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现在我们全家向贵院表示诚挚的谢意,感谢法官为了当事人的利益,为了维持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所做的大量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