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兴法院民一庭采取积极措施,坚持“四到位”强化调解工作,促进和谐司法。截至目前,第一季度该庭共审结案件200余件,其中调解和撤诉结案145件,案件调解率达到75.9%,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坚持庭前速调工作到位。组建内勤事务组专门负责对相关简易纠纷案件进行调解,提高庭前调解效率,同时为调解不成进入审判阶段的案件开展调解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坚持群体性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到位。对群体性纠纷案件,首先由内勤事务组进行庭前登记挂账、案件背景审查、案件协调等相关前期工作,做到调解有方向、有重点,抓好切入点对群体中有影响力的重点当事人开展重点工作,实现以点带面从而化解矛盾的效果。
三是坚持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到位。通过前移民调关口,强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联动协调,积极开展对民调工作的司法指导,充分利用多元化的矛盾化解机制开拓调解新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途径化解矛盾。
四是坚持调解方法、方式到位。通过内部培训、交流,提高法官调解能力,在实践中实行“四步”调解法、“动情”调解法、“现身说法”调解法、“心里透视”调解法等调解方法,加大调解力度,把握调解分寸,切实提高调解成功率。(编辑:刘艺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