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门头沟法院审结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执行法官樊颖通过讲法说理,公正执法,以理服人,以和解方式化解了这场纠纷,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执行人心服口服,送来锦旗赞扬樊颖法官的一心为民、公正执法的作风。
在这个法院受理的白某申请执行侯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侯某因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了几年服刑的法律责任,比较困难的家庭无力履行判决确定的10余万元的赔偿义务。在樊颖法官接办该案后,及时与白某联系了解案情,获取执行线索,确定解决方案,而且多次前往狱中与侯某谈话,寻找执行突破口,并通过探望聊天方式使其感受到人们的关怀,取得其理解和支持,为以后顺利执行做好准备。
在侯某刑满释放后,白某屡次要求其一次性给付。樊颖法官得知侯某没有正式工作,正在吃“低保”,难以履行义务。为保障白某的合法权益,尽力减轻侯某的负担,化解矛盾,樊颖法官多次去白某家中做思想工作,使其“换位思考”以取得他的理解,实事求是地考虑申请人的困境,缓和双方紧张关系。
樊颖法官对侯某一方面宣讲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讲解拒不执行承担的法律后果,增强其法律意识;另一方面述说了这次事故给白某带来伤害,应该承担责任,敦促其尽快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同时,樊颖多次促使双方到法院面谈,经过三方的谈心聊天、讲法说理,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同意分期履行。
案件执结后,被执行人侯某被樊颖法官为民服务的精神、讲法说理的作风所感动,特地送来书写者“公正执行以理服人,人民的好法官”的锦旗,多次说:“胜败皆服称赞宋鱼水,执行心服都说樊颖好”。(编辑:刘艺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