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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法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
作者:作者:王伟  发布时间:2007-03-22 16:02:01 打印 字号: | |
  在2006年度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评选活动中,宣武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新闻办和中国法院网评为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这是全市基层法院中唯一一家连续两年获此殊荣的单位。

  该院便民诉讼服务网站具备便民诉讼、公开审判、主动接受监督等多项职能。2006年,便民网站充分发挥了网络优势,内容更新及时、技术维护得力,服务功能逐步强化。尤其在便民诉讼上,有了突出改进:服务层面扩展,求助内容不限本辖区受案范围;群众诉讼成本降低,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次数;严格答复期限,专人每天查阅信箱,及时反馈。迄今,该网站点击浏览量达到274000人次,设立的三个信箱已收到各类电子邮件11000多件,网站公告发布各类案件开庭、审判、执行公告3600余件,通过邮件来往审查立案180余件,接到群众意见建议70余条。同时,该院立案庭庭长安毅昆被评为2006年度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个人。(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作者: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