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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一阖家团圆 执行法官为民办案
作者:作者:韩丽虹  发布时间:2007-03-20 10:47:23 打印 字号: | |
  2月18日是农历正月初一,石景山法院执行庭法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及时找到一起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将案件圆满执结。

  2006年2月,北京鑫源茂商贸中心莲花西路花鸟鱼虫大厅与来某签订《内部承包经营协议书》,商贸中心将厅内水族区一摊位出租给来某。但来某自3月1日开始一直未缴纳承包费,并一直占用该摊位。商贸中心遂将其起诉至石景山法院。

  8月28日,石景山法院作出判决,解除双方合同,来某支付商贸中心承包费及滞纳金9696元。判决生效后,来某并未自动履行给付义务。9月25日,商贸中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来某返还欠款,并腾退房屋。

  该案立案执行后,经多次传唤,来某均未到庭。因该案涉及经营场所的腾退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会给申请人带来更大的损失。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及时查封承租房屋内的财产,强制腾退了房屋,并对被执行人的汽车采取了冻结措施。后执行法官多次到其家中查找,均无法找到被执行人,该案执行工作一时无法继续。

  农历正月初一晚上7点左右,执行庭庭长陈石磊接到申请人提供的来某正在家中的消息后,立即与承办法官联系。正在与家人团聚的任富、魏长鹏两位法官,及时赶到法院带领法警到来某家中,扣押其车辆并将来某带到法院,双方当事人经过近3个小时的谈判,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并将案款当场付清。

  这是石景山法院坚持24小时备勤制以来,及时抓住执行时机,利用节假日执结案件的又一典型案例。(编辑:刘艺铸)
责任编辑:作者:韩丽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