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促进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树立良好的法院、法官形象,全面维护司法权威,怀柔法院汤河口法庭出台了裁判文书检查表。
该表包括案号、案由、承办人姓名、检查情况、总体评价等内容。
其中检查情况包括:诉讼文书制作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错漏关键字、错漏当事人、错漏案号案由、明显语法错误导致理解有误、裁判文书未如实反映当事人诉辩主张、应引用法条未引用或引用法条失当、推理论证不充分、判决主文出现错误等。
裁判文书检查程序:庭长确定裁判文书并调卷后交给负责检查的审判员,审判员在指定的时间进行检查并填写裁判文书检查表。 庭长根据审判员填写的裁判文书检查表,对案件卷宗及文书进行核对,属于裁判文书检查表中所列错误,庭务会集体讨论直接认定。召开评定会,听取审判组原承办人及庭长充分发表意见,就如何改进提出具体措施。
对检查室指定案件的裁判文书全面进行检查,对有问题的裁判文书每季度通报一次,并将其记入业绩档案,作为审判员业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检查结果运用:全庭及时总结裁判文书好的典型及普遍存在的问题,并适时召开裁判文书质量讲评会,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培训及调研课题建议。
每季度将裁判文书检查结果向审判员反馈一次,要求各审判员根据裁判文书检查结果将不当之处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上报。对于拒不整改的通报批评,并报院有关部门处理。(编辑:刘艺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