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少说一句话 赔人三万三
作者:作者:于颖颖  发布时间:2006-12-07 16:41:34 打印 字号: | |
  就因为少说了一句话,就必须承担别人3.3万元的医药费,王可看着判决书,欲哭无泪。

  王可家住北京市房山区某村,这些年,他做生意手中有了点钱,眼看老家的房子破旧不堪,实在与自己现在的身份不符,就想将老房子拆了,盖成二层小楼。于是,他请了个算命先生,挑好了黄道吉日,就开工了。开工的前几日,由于忙不过来,王可就临时找了几个人帮忙。同村的李杰一看,想着王可有钱,应该有便宜可占,就硬凑过来要帮忙。王可一向厌恶李杰,觉得他干活懒散,没准还帮倒忙,本不想同意,但想起李杰这人平时蛮横难缠,是村里有名的“鬼见愁”,王可也不想惹这麻烦,本要出口拒绝的话就给咽回肚子里,开口的话变成:“那你先试试吧,这活太累,我估计一般人经受不住。”王可打好了算盘,先不管他,让李杰干半天,知道这活不是那么好干,肯定就会打退堂鼓了。不料,当天下午,就出了问题。李杰在爬临时搭起的支架时,一脚踩空,跌了下去,当场就动不了。被送到医院后,经诊断多处骨折,至少得休养半年。这下,王可可真的麻烦了。李杰动不了,他妻子就天天闹到王家来,要求王家赔偿。王可这会态度倒很坚决,给了1000元钱后,就再也不肯给了。他的理由是,李杰自己硬凑过来帮忙,又不是我请的,凭什么要我赔?于是,李杰就将他告到了房山法院,要求王可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5.7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李杰系为王可帮工时坠下受伤,作为被帮工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判决王可赔偿李杰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3.3万元,驳回了李杰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解释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明文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在庭审中,王可曾认为是李杰自己坚持要帮忙的,自己并不想用他。但是,他并没有明确的将拒绝的意思表示出来,反而默许了李杰的行为。故李杰因帮工行为受伤,作为受益人兼被帮工人的王可,依照法律的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听完法官的解说后,王可不禁后悔不迭,要是早点懂这些,也不会因为少说了一句拒绝的话,就要赔人3.3万元。请算命先生的钱打了水漂了,早知道还不如拿来请个律师给自己普普法呢!(文中人物为化名)(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作者:于颖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