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王某与李某是高中同学,关系密切。后王某成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李某则自己办了一个家具厂。由于经营不善,李某的家具厂里积压了大量的过时家具。一日,在与王某聊天时,李某提出,能不能利用该地区多台风、水灾的特点,通过投保,然后“变废为宝”。两人经过商量,决定由李某把所有的滞销、破损家具全部集中堆放在一个破烂仓库里。然后由王某出面联系,以10万元的保险金额超额为这堆价值不足5万元的废物违章办理了保险手续,并顺利通过了承保查验审核等手续。
时隔不久,台风登陆将仓库的房顶掀翻,一面墙壁倒塌,家具均被雨水淋湿浸泡,相当大一部分还被砖头瓦片砸烂。台风过后,李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在现场定损核赔时发现李某所保的这些货物实为一堆废物,李某的恶意超保行为是一种金融诈骗行为,于是报了案。最终,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决王某、李某各有期徒刑5年。
陷阱分析
在台风或水灾理赔中,有一种诈骗手段就是保险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与外部人员相互串通勾结,共同欺诈保险。这类骗赔案件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外有被保险人作弊,内有保险人策应,赔案资料准备充分,赔偿“证据”样样俱全,一般很难识破。他们有的将保险期外的灾害事故千方百计变成保险期内的事故;有的在灾害中将保险除外责任想方设法变成保险责任;有的甚至灾前精心策划,利用自然灾害制造保险事故,然后索取巨额赔款。本案就是很典型的一例。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同时,李某、王某的行为还触犯了刑法,实质是一种金融诈骗行为。(编辑:梁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