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在近期的专项整改活动中,积极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切实采取措施,为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
第一,加大便民力度。整改方案制定后,该院立即召开干警代表座谈会,对近年来各单位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情况进行调研。与会人员分别就市高院50条司法为民举措中哪些尚未落实或未全部落实,没有落实及不能落实的原因,以及如何改进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各单位在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的过程中做了很多工作,许多措施都得到了及时的落实,并坚持了下来。如:巡回办案制度、预约庭审制度、法律援助制度、重大执行事项听证制度、诉讼风险告知制度等等,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但仍然存在一些措施尚未落实或落实的不到位的情况。如:派出人民法庭实行远程网络立案,由于客观条件不具备,目前还没有实现;设置无障碍设施目前尚没有在院机关和各人民法庭完全建立。为此,该院积极采取措施,在对已有举措进行补充、完善的基础上,重点实施以下司法为民举措:
一是在院机关和各人民法庭增设无障碍通道。燕山法庭、城关法庭、长沟法庭均将建立无障碍设施纳入建设工程规划,并已基本完成施工;在审判办公楼当事人入口处加入“之”字型通道设计,方便乘坐轮椅的当事人安全通过,很好地解决了的无障碍设施问题;对于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窦店法庭、河北法庭,要求他们将便民的作风再扎实深入一些,多动嘴、勤跑腿,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去,赢得群众支持与理解。
二是提高民商案件审判效率。推行由一名简易法官、三名程序助理、一名文字助理和一名书记员组成的简易案件审判模式,加大调解力度,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今年6月,该院两个简易案件组共民商案件200余件,占全院当月结案的近15%。多数案件能够做到“一堂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三是调整部分人民法庭的管辖范围。根据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部分群众反映人民法庭管辖范围不合理,导致诉讼诉讼不便的问题,该院及时对各法庭的案件管辖和受理案件情况进行调研,重点调整了长沟法庭与窦店法庭的管辖区域。将距离长沟法庭较近的韩村河镇所有案件从原来由窦店法庭受理调整为由长沟法庭受理,既方便了群众诉讼,而且缓解了窦店法庭案件压力过大的问题,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赞扬。
第二,改进执行作风。执行作风一直是该院信访工作中反映最突出的问题。为此,该院以减少“院长接待日”中反映的执行问题为突破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联系的问题,切实降低信访数量,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
对“院长接待日”反映较集中的三类执行问题分别提出处理办法:一是对于反映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的问题,要求承办人在三日给当事人答复,该作解释工作的要解释,该道歉的要道歉,并保证类似的事不再发生。二是对于反映作风拖沓、久拖不执的问题,在查清情况的基础上,规定办理期限。三是对于当事人反映的确有执行难度的案件,承办人要随时告知当事人案件的进展情况,争取当事人理解,同时采取措施尽快执结,要求此类问题在“院长接待日”反映不能超过三次。经过努力,上半年该院涉案信访与纪内信访数量分别只有去年全年的19.6%和28.6%,共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13件,赞扬执行作风的8封,执行工作的群众满意率大大提升。
第三,规范举证行为。为了保护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该院以庭前程序为规范重点。由程序助理在庭前准备过程中合理确定举证期限,进行举证指导并组织当事人证据交换,在庭前固定证据和诉讼请求,避免当事人在庭审中实施“证据突袭”,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程序利益损害。
第四,积极开展法律援助。2003年该院出台《房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收费管理办法》,其中对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的主体、程序等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有效保护经济困难当事人的诉讼权益。近年来,该院认真落实这一办法,对符合规定的当事人施以法律援助,区别不同情况决定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受到了群众好评。近日,该院又针对交通肇事案件当事人的法律援助问题,与区司法局进行了积极蹉商,希望能够通过共同努力解决当事人无法负担代理费用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