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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区法院出台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5-07-05 10:56:26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宣武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最高法院、市政法委、市高级法院和区委政法委的号召,迅速组织学习传达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整改活动的重大意义,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把握实质,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实践,也是整改提高阶段的延伸,要把“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以规范司法行为为主要内容,以促进司法公正为主要目标,认真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为题,进一步提高干警队伍素质,规范审判和执行活动,严格司法规范,加强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二、详尽规划、细心安排,制定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目标。一是大力整治。要集中时间、精力,分阶段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使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并明显减少,薄弱环节得到切实改善;二是制度规范。初步建立起司法责任制度、办案办事依法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审判作风进一步改善,审判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长久落实。要在此项活动的基础上,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大力推进制度、机制、体制创新,建立统一司法规范,职责明确、追究到位的司法责任体系,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司法监督体系和以信息化为手段的司法管理体系,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

  三、找准问题,确定重点,踏实有效地落实专项整治活动。活动中该院党组认识到本院中存在的影响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少数案件特别是少数民商案件裁判不公,以及部分法官审判作风、审判纪律较差。主要表现为适用法律不统一;有的法官在裁判中随意干涉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的对证据的质证、认证不规范,办案透明度低,引起当事人的猜疑;在审判工作中主要表现为对当事人摆架子、抖威风,在庭审中丧失中立性;对涉诉上访人、申请再审人态度生硬,相互推诿;有的中止执行不当,超标的查封,甚至错误查封案外人财产等行为。因此,要找准问题,真抓实干,落实制度,严格规范职务行为。

  四、加强领导,分步实施,确保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此次专项整改活动,按照高院党组及区委的总体部署,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大体划分为集中整改、健全制度、培训考核三个阶段进行,重点做好动员部署、认真查摆、集中整改、培训考核、检查验收、组织领导等几项工作。该院还成立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各分管副院长要直接领导此项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通过专项整改活动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切实使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北京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