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颖同志是一中院知识产权庭的助理审判员。她自1994年7月双学士毕业来院工作以来,一直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她严格要求自己,热爱审判事业,克尽职守,公正司法,无论在审判工作、信息宣传还是调查研究方面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鉴于姜颖同志的优异表现,她多次立功受奖。她于1996年获得院计算机速录比赛第一名,同年荣立个人三等功;1997年获《法官论坛》优秀撰稿人一等奖;1999年获北京市法院优秀通讯员三等奖,优秀达标,并被评为1999年度首都法院先进工作者;2000年度获得北京市法院司法统计报告一等奖和知识产权论文研讨会优秀奖,并获得2001年度北京市法院刊物稿件三等奖;2003年,她撰写的论文获得北京市法院第十五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全国法院系统第十五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并获得优秀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2004年优秀嘉奖,并获得第一届审判质量奖,此外她还获得北京日报“法官讲法”专栏(2004年度)好新闻优秀奖。
作为法官,姜颖同志始终坚持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对每一位当事人负责,对每一个案件负责。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上升快,新类型疑难案件较多,案件压力大,为保证案件得以公正和高效地审结,她不仅利用一切学习的机会钻研业务知识,并且经常加班加点工作,经常放弃休息时间。她在最近几年的结案数量均在全庭名列前谋,如她在2003年全年共审结案件60件,超过往年最高结案记录15件,其中,判决结案35件,不仅在全庭名列第一,而且创知识产权庭建庭以来的最高记录。在注重效率的同时,她丝毫没有放松对案件质量的要求,因为她深知,任何司法效率都要以司法公正为前提,没有公正,效率没有任何意义。
姜颖同志审结的案件中,多数为涉外、疑难或者新类型,并且在社会各界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她审理的“香格里拉”和“椰风”外观设计与商标权冲突的案件,系我国首例按照修改后的专利法,以与在先权利冲突为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的案件。因没有先例可循,为案件的审理带来了困难。她通过大量阅读相关论文,在详细了解立法背景和正确理解立法本意的基础上,提出了遵循保护在先权利的基本原则,确认申请与他人在先驰名商标相冲突的外观设计的行为属即发侵权行为,构成侵犯商标权的处理意见,并得到了合议庭的支持和肯定。这两起案件的判决,得到了专家的重视和好评,在香港发行的《中国专利与商标》杂志中有人撰文评价:“香格里拉案的判决为解决知识产权领域权利冲突的难题提供了经典的判例,为长期困扰业界的难题开拓了思路”。我国互联网两大门户网站搜狐与新浪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案,涉及72幅手机图片和7篇文章的权利归属和侵权认定以及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认定问题,为社会广为关注,且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证据繁多,单是庭审就持续了3天,工作量很大。姜颖同志作为承办人,认真阅读了20余册案卷,仔细研究案情,提出了有理有据的解决方案,使案件得以顺利解决,并为京城各大媒体广泛报道。在她主审的涉及“彼得兔”商标的全国首例确认不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中,她多次走访工商局、商标局的相关部门,并向有关专家请教,并查阅了大量资料,经过与合议庭多次研究,在欠缺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首次以判例的形式明确了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的前提条件。在覃绍殷诉北京荣宝拍卖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中,她运用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创造性地提出了未经作者许可,为拍卖的需要而使用作品,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的处理原则。
2004年3月,为了解决专利行政案件审判效率低的难题,民五庭成立了专门合议庭,负责审理专利行政案件。考虑到这类案件的特殊性质,也考虑到姜颖同志具有理工科背景、扎实的理论功底和长期的知识产权审判经验,庭里决定由她担任这个合议庭的审判长,负责合议庭的全部工作。由于专利行政案件多涉及比较复杂的专业技术知识,审理难度很大,并且几乎全部需要以判决的方式结案,承办人员的工作压力可想而知,其个人结案数量也必然要受到影响。但作为一名法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面对这样的困难,姜颖同志并没有退缩,而是将个人利益抛在了在脑后,勇敢地承担了这个艰难并且具有挑战性的任务。在合议庭成立伊始,她便从提高审判质量上下功夫,并从强化庭审功能、切实落实合议制、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几个方面入手。
虽然初任审判长,姜颖并不满足于仅仅是主持庭审工作,完成庭审程序,而是将发挥庭审功能,提高庭审质量作为自己工作的第一个目标。由于专利无效行政案件具有特殊性,每个案件均涉及多个法律问题,并且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均与事实结合紧密,采取原始的先质证、后辩论的模式,当事人经常在调查阶段陈述法律意见,在辩论阶段又要重复在调查阶段陈述过的事实,不仅导致庭审时间的延长,而且争议焦点不明确,也不利于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陈述意见。在总结其他审判长的审判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此类案件的特点,姜颖在主持庭审时,采取了结合原告起诉的事由,确定当事人争议焦点,按照先程序问题、后实体问题分别进行调查和辩论的方式,既使争议焦点明确化,也使当事人的陈述针对性增强,以利于合议庭充分了解案情和各方当事人的主张,为顺利审结案件奠定良好的基础。这种庭审方式得到了合议庭和当事人的认可。
姜颖在注重提高庭审质量的同时,还强烈意识到要保证公正处理好每一起案件,需要充分发挥每一个合议庭成员的智慧,将合议制落到实处。审判长在合议庭中担任的是主持者、指挥者的角色身份,但司法改革实行的仍然是合议庭负责制。在审理案件时,她既注意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也注意悉心听取和尊重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在对案件进行评议时,要求每个合议庭成员都要对案件的处理发表意见,而不能简单地以同意代替。庭审中遇到需要及时处理的问题,也立即组织合议。如:在审理无效请求人张建华诉专利复审委员会一案中,原告在诉讼中提交了多份在无效程序中没有提交的新证据,被告拒绝对这些证据质证。姜颖及时与合议庭进行了评议,明确告知原告对这些证据不予考虑。面对当事人的不解,她依据法律规定充分进行了解释,避免了庭审时间无谓的浪费。虽然此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原告明确表示服判,没有提起上诉。
此外,姜颖还从提高法律文书质量作为另一个突破口。由于专利无效案件涉及的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均比较复杂,更增加了撰写法律文书的难度。姜颖作为审判长,在合议庭一再强调不能为了结案效率而忽略法律文书的撰写,要求合议庭成员本着对法律负责、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对待每一起案件。在她处理的一起涉及“石油钻井方法”的发明专利无效案中,行政决定、起诉状、答辩状和第三人的意见陈述书加起来有80余页,当事人争议焦点涉及了3个大问题,8个小问题。为了既保障对当事人提出的每一个主张进行详细评述,又避免判决书过度冗长,她认真阅读了每一份诉讼材料,尽可能用最少的文字,准确概括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并充分表达判决的理由和依据,即便如此,判决内容仍长达近30页,16000余字。她不仅对自己的法律文书认真负责,对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法律文书也逐一进行认真阅读和修改,严格把关,对有些判决的批改甚至超过3次以上。白天没有时间,就带回家批改,绝不允许一份文书因为自己的疏漏出现问题。截至目前,她所带领的专利行政合议庭的法律文书没有一例发现有质量问题。
虽然姜颖具备工科背景,但由于专利无效行政案件涉及的技术领域繁多,而其他合议庭成员均没有技术背景,在审理涉及化学、电学、生物等专利技术时面临了巨大挑战。每每遇到复杂案件,姜颖都主动承担起来,通过自己钻研、向技术专家请教、向陪审员学习等方式,全面了解专利技术方案,公正处理每一起案件。由于专利案件多审结日常用品,姜颖在日常生活过程中,甚至是休闲购物时,也经常留心观察周围的饮水机、电熨斗、晾衣架、多士炉、剃须刀、推拉门等产品的结构和外观,为审理这类专利案件增加感性知识。虽然专利无效案件不能进行调解,几乎无撤诉案件,但在姜颖的带领下,经过合议庭的共同努力,我庭2004年专利无效行政案件的审结率得到了极大提高,全年结案227件,比上年的156件增加了45.5%,未结案27件,比上年的62件下降了56%,平均审理期限也由去年的8个月缩短为5个半月,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合议庭全体成员的结案数量均在全庭名列前茅,其中判决结案包揽了全庭的前3名。
姜颖同志不仅在审判工作中成绩突出,并且在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中也有模范表现。她一直主张,法官应通过审判工作,教育和引导公民知法、守法;法院的每一次开庭、每一份判决对当事人和公众都是一次普法教育。她在审理每一起案件的过程中,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严格要求自己,有意识地在当事人和公众面前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和法律的尊严。多年来,她积极撰写法制宣传稿件数十篇,并在首都各大媒体和互联网上发表,为一中院的法制宣传工作作出了贡献。
作为年轻法官,姜颖同志的思想意识、理论和文化知识都紧随时代发展的步伐。她不满足于已掌握的知识,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2000年,经本院推荐,她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中英青年法官交流项目”的选拔,经过初试,成为45名考生中的12名优胜者被推荐到四川大学进行英语培训,后通过雅思考试和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法律系主任和英中协会负责人的面试,作为12名考生中的6名优胜者,被选送至英国参加了为期一年的学习,获得硕士学位,并于2002年9月如期归国服务。但是,她并不满足于已有的成绩,在2003年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方向的博士,踏上了她人生学习新的征途。她注重在学习和实践中发现问题,并勤于调查研究和总结,善于将她个人的收获转化为集体的财富,为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在她以英国留学一年的体会撰写的《从庭审看英国法律制度》一文中,可以看到她从一个角度对英国法律制度与我国法律制度的理解和思考。她撰写的论文《作品独创性判定标准的比较研究》在我国首次较为详尽地对英国、美国、法国和中国关于作品独创性判定标准进行了比较,为我国在这个领域的研究和发展提供了新的营养,并为司法实践开拓了新的思路。十年来,她参与编著了《知识产权名案评析》(1)(2)(3)、《知识产权审判实务》、《赔偿诉讼》、《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等著作,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已发表文章20余万字。
综上,姜颖同志在政治上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和敏锐的政治觉悟,能够以“三个代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业务理论学习中能够做到“与时俱进”,适应了知识产权审判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具备作为一位优秀法官的业务素质;在审判工作中实现了“公正与效率”,做到了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是一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优秀法官,是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