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没想到违章停车犯了罪
作者:门头沟法院 安铂如  发布时间:2002-11-01 11:25:14 打印 字号: | |
  孙玉河做梦都没想到,因为自己违章停车,竟造成一人死亡,不仅赔了5万多元钱,还被判了刑。

  前不久,孙玉河驾驶农用四轮车在路上行驶时,由于车发生了故障,他便将车头北尾南横放在路上。车修好后,他没有及时移开。受害人林先生驾驶两轮摩托车由东向西驶来,摩托车的右侧车把与农用四轮车车厢的右后角相刮,致林先生摔倒在路中。此时,恰有一辆大货车迎面驶到,从林先生身上碾过,林先生当场死亡。车祸发生后,孙玉河驾驶农用四轮车逃离事故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8条规定,机动车行驶中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时,须立即报告附近的交通警察,或自行将车移开;制动器、转向器、灯光等发生故障时,须修复后方准行驶。故障车须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须在车身后设警告标志或开危险信号灯,夜间还须开示宽灯、尾灯或设明显标志。孙玉河不顾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违章停车,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肇事后驾车逃逸,应依法惩处。

  最终,门头沟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孙玉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赔偿死者5万余元。
责任编辑:门头沟法院 安铂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