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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22年7月28日10时至2022年9月26日10时止)
作者:丰台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7-19 16:53:14 打印 字号: | |

变卖公告

竞买人务必详细、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变卖,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与法院联系。网络司法变卖活动不收取变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28日10时至2022年9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公开进行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24、床

瑕疵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不能保证正常使用,一切瑕疵以实物为准,均为二手,无配件,标的存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老年人协会莲花池康复医院,法院不负责安装及运输,只支持自提,参拍视为对标的现状及交付方式认可。

变卖价:280元,保证金:28元,增价幅度:5元。

二、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向相关部门详细咨询关于本次变卖标的限购、过户的相关政策,如未咨询参与变卖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无法过户及相关税费或其他费用风险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拍结束之前(节假日除外)止接受咨询,疫情期间法院不统一组织线下预展,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示

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法院不能保证变卖财产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变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计算,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物品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拆装、运输等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毁损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其他对上述标的主张权利者,请于2022年7月22日前与本院联系,逾期未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2)京0106执3565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21562370)。

悔拍责任: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拍。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该部分差价及产生的额外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本院可责令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变卖报名前应如实向变卖平台登记本人身份信息和有效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需变更应提前与本院联系,因提供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无效(邮件被退回、电话号码连续三日拨打无法接通视为联系方式无效)导致我院未能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因上述原因未能办理成交物品交接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领受成交标的物,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北京海诚昆仑办公服务有限公司 82324991,15010778894。

法院联系监督电话:010-8633980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西路11号院12号。

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丰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