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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禁毒的那些人那些事
作者:郑晓娇  发布时间:2020-12-02 15:15:35 打印 字号: | |

查禁烟毒,在中国并非一个现代才有的概念。早在19世纪20年代,道光皇帝一道诏令,就拉开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禁烟运动的序幕。1839年,林则徐大刀阔斧的虎门销烟,更是把这次运动推到了顶点,这次禁烟事件成了英国发动战争的导火索,随之而来的,便是蓄谋已久的鸦片战争和鸦片在中国的泛滥成灾,今天就来看看从古至今关于禁毒的那些人那些事。

1729年(雍正七年)清廷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禁烟诏令。它标志着中国禁烟历史的开端。嘉庆年间(1796~1820年)英、葡等鸦片商无视中国的禁令,向中国大量走私倾销鸦片,造成中国大量白银外流。乾隆中期以后,国人吸食鸦片者逐年增多。为了制止在全国特别是沿海地区吸食鸦片风气的蔓延,1796年嘉庆帝继位后,下令禁止从海外进口鸦片,废止鸦片输入关税。1800年,嘉庆帝谕令严查进口的一切鸦片,禁止国内栽种罂粟。1813年嘉庆帝还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道惩办鸦片吸食者的法令。1817~1821年,清朝政府对盘踞在澳门的英、葡等国的鸦片贩子给予严厉打击。但以东印度公司为首的毒贩将走私鸦片的船只转移到虎门外的伶仃洋岛附近,继续非法贩运鸦片。1820~1839年期间,输入中国的鸦片大部分是由伶仃洋岛集散地中转进来的。嘉庆帝在位期间(1796~1820)流入中国的鸦片一直保持在年均3000~5000余箱,贩卖吸食现象屡禁不止。

林则徐虎门销烟

道光年间(1820~1850年),清朝政府多次颁布制止鸦片流毒的谕旨,贩入中国的鸦片数量仍在逐年上升。1838年6月,清朝政府中以林则徐为代表的有识之士,纷纷上书请求禁烟。林则徐在给道光皇帝的奏折中指出:鸦片泛滥将使“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飨之银”。林则徐等大臣促使道光皇帝下了禁烟的决心。1838年12月,道光皇帝任命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前往广东查禁鸦片。林则徐会同两广总督邓廷桢、水师提督关天培等回合烟贩,整顿海防,外国商人交出鸦片,将英美商人的两万多箱(约120万公斤)鸦片在虎门付之一炬。虎门销烟后,英国商务监督查理·义律为了维持对华的鸦片贸易,请求英国政府对中国采取军事行动。英国政府响应义律及英国鸦片贩子的无理要求,向中国发出了挑战书。在这篇挑战书中,英国政府歪曲事实,编造侵华理由。

第一次鸦片战争  

1840年2月,英国政府组成一万五千多人的东方远征军,包括48艘军舰,540门大炮,广州海面,封锁了珠江口,鸦片战争爆发。历时两年多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清政府的失败而告终。8月29日,清政府被迫在英国炮舰上签订了《南京条约》。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向英国赔款2100万元;开放上海、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五处为通商口岸;割让香港。鸦片战争的失败,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从此进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的阶段。中华民族从此衰微,饱受列强的凌辱与压迫。

第二次鸦片战争和烟毒的泛滥

1856年10月至1860年10月,英、法为了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扩大在华侵略利益,在美、俄支持下联合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战争再次以清政府被迫妥协而告终,清政府先后签订《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中俄《瑷珲条约》等和约,列强侵略更加深入。中国因此而丧失了东北及西北共15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外国侵略势力扩大到沿海各省和长江中下游地区。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了。之后,中国全境开放通商,鸦片贸易合法化,进出口货物免交子口税,外国公使常驻北京等。从1861年到1890年,在30年中,鸦片的年平均进口量保持在66900担左右,其中1879年、1881年、1888年、1889年和1890年的进口量超过7.5万担,1879年达到历史最高峰为8.3万担。清政府早期的禁烟行动最终归于失败。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国内开始广泛种植罂粟。1890年前后,鸦片流毒在中国已然泛滥成灾。

鸦片贸易合法化的结果,不仅使进口鸦片数量猛增,同时也使清朝政府内部“弛禁”鸦片的思潮进一步发展。“弛禁”鸦片的理由有二:一是以土烟代替洋鸦片的进口,减少白银外流;二是以此增加政府财政税收。清政府“弛禁”后,全国范围内开始大面积种鸦片,到90年代末期,全国年产鸦片已近60万担,是进口鸦片的10倍。鸦片“弛禁”后的数十年间,烟民人数已由数百万增加到数千万,其中吸食过量者约1500万人。而在此1500万人中,大多数为青壮年男性,他们一个个形销骨立,瘦弱不堪。

1884年中国在甲午战争战败后,鸦片问题作为国家耻辱与衰败的象征,越来越受到有识之士的抨击,禁烟呼声空前强烈,不少地区出现了自发的禁烟与禁烟活动。1906年9月20日,光绪帝明降谕令,宣布严厉禁烟。此时,随着中国鸦片市场逐渐由土烟所垄断,英国对华鸦片贸易利润逐年减少,加之英国人民反对鸦片贸易的呼声日甚一日,英国政府对鸦片问题的态度也有所转变。清政府经过与英国政府的多次交涉,双方于1908年3月签订了《中英禁烟条约》。

此时,日益泛滥的毒品问题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在美国政府的倡议下,1909年2月1日,中、美、法、德、日、荷、巴、俄 等13个国家的41名代表,在上海召开了万国禁烟会议,开创了世界近代史上国际禁毒合作的先河。有利的国际环境,使得清末持续五年多的禁烟运动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据统计,运动期间关闭了数以万计的烟馆,仅京师就有2.1万“烟民”戒了烟毒,直隶、山东还实现了罂粟的完全禁种。民国初建,1912年3月2日,上任不久的临时大总统孙中山颁布了《大总统禁烟文》,斥责鸦片“小足以破业殒身,大足以亡国灭种”,明令全国禁止鸦片,实际上延续了晚清兴起的禁烟运动。

国民政府的六年禁烟运动

1917年后,国内再度动荡,各地军阀为增强实力,以鸦片烟税为财源,竞相开放烟禁,清末民初的成效付诸东流。1935年4月,国民政府民事委员会向全国发布禁烟通令。并公布《禁烟实施办法》。禁种方面,规定了绝对禁种、分期禁种、分年减种,直到肃清的计划。禁吸方面,以1935年最后登记截止人数为准,按烟民年龄依次勒戒,分为五期,以一年为一期,每年烟民人数至少递减1/5,至1940年底完全戒绝。禁运、禁售方面,按照分期戒吸的需要,由禁烟督察处实行公运、严禁私运。

《禁毒实施办法》规定,吸用烈性毒品及施打吗啡针者,限于1935年内自行投戒,如查获未经投戒者,拘送戒毒所勒戒;1936年内如仍有未经投戒而私吸者,除勒戒外,并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自1937年起,凡有吸用毒品及施打吗啡针者,一律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此外,凡制造、运输、贩卖烈性毒品者,依法处以死刑,从犯按情节轻重,处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公务员对于制造、运输、贩卖烈性毒品有帮助者,概处死刑。自1937年起,凡制造、贩卖烈性毒品者,无论主犯还是从犯,一律处死刑。

这次禁烟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非常重要的禁烟运动。国民政府为禁烟禁毒作出了很大努力,在禁种、禁售、禁吸、禁运等各方面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它在中国禁毒甚至世界禁毒史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国民政府掀起的这场禁烟禁毒运动,最初确实取得了可观的成绩,社会面貌也为之焕然一新。但全面抗战爆发后,日本在占领区推行毒化政策,毒品流害再次卷土重来。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发动人民群众和毒品做斗争,只用了三年时间,在1953年就将毒品在中国扫除干净,成为了举世公认闻名世界的无毒国。

 
责任编辑:梅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