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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法院工作解读之十八
立案便民 司法为民 多措并举显实效
作者:李川崟  发布时间:2019-03-14 18:17:59 打印 字号: | |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推行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等便民措施,优化升级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过去,立案难主要体现在立案门槛高的问题,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案件都能进入到法院,真正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随着案件数量增长,立案难突出反映在当事人立案排队时间长,异地立案奔波苦上。为此,人民法院借助信息化,通过跨域立案、网上直接立案和自助立案等方式服务群众,方便群众。

  跨域立案即案件协作法院和案件管辖法院依托信息平台,完成当事人立案材料提交、审核、受理工作,方便当事人立案。目前,已经在多个区域试点实现了跨域立案。以京津冀三地跨域立案为例,2017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京津冀三地法院立案服务一体化座谈会,通过了《京津冀法院网上跨域立案工作办法》。目前,北京法院全辖区以及京津冀三地的7家试点法院已经实现了跨域立案服务。7家试点法院有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北京朝阳区法院、天津第一中级法院、天津武清区法院、河北唐山中院、河北唐山路北区法院和河北唐山丰润区法院。适用于京津冀试点法院和北京市辖区中、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执行实施类案件。京津冀三地人口流动频繁、经济往来活跃,京津冀三地实行跨域立案的优势如下:一是减少民众诉累、实现人民群众在家门口立案,减轻民众立案奔波之苦。二是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打破地方壁垒。三是利于区域协同治理,建立起法院之间横向和纵向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机制,开创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

  网上立案是指当事人通过管辖地法院网上直接立案平台提交立案申请书、诉讼材料、电子送达确认书等电子材料,管辖法院经审核通过后,直接予以登记立案,并要求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在一定时限内寄送书面诉讼(申请)材料、交纳相关费用的工作机制。通过这种机制,打破了传统立案方式地域和时间上的限制,当事人可以不用往返奔波,不用排队等候,在家动动手指、敲敲键盘、刷刷手机即可随时随地网上预约立案,实现了让信息化服务群众的目标。

  自助立案,是指通过自助服务一体化设施进行立案。法院立案庭设有自助服务终端、摄像仪、电脑等自助服务一体化设施,当事人可以实现自助立案、自助查询、自助打印、风险评估等服务。通过这种方式,当事人可以通过诉状辅助生成自动终端,选择或填写案由、个人信息、纠纷发生时间、地点等基本要素,即可自动生成格式标准的诉状,并现场打印。当事人再通过电脑根据提示填写各方身份信息、案件类别、现场拍摄并提交诉讼材料、选择送达地址等即可完成自助立案。自助立案既节省了当事人窗口排队等待之苦,也能通过与现场的咨询律师、人民调解员结合实现立案诉讼咨询、诉前调解分流、诉讼风险评估等效果。

  让立案更简化、更便捷,一直是全国法院努力的方向,各级法院也将继续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一系列技术手段运用,给民众带来更多福利。
责任编辑:孙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