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手记
过好生活关,守好法纪线
——《警钟长鸣:变质的人生信条——张慧光案警示录》观后感
作者:郝小静  发布时间:2018-04-17 09:28:34 打印 字号: | |
  该片讲述了北京市文资办原党委书记、副主任张慧光在担任市旅游局和市文资办一把手期间,信奉变质的“六有”人生信条,沉溺于自身私欲的满足,把公权力作为交易的筹码,将自己和家人一步步置身于权钱交易之中,欺骗组织的信任,欺骗同事的支持,欺骗自己的“初心”,最后走上违纪违法犯罪道路的蜕化变质历程。

  从过往的图片资料和视频资料可以看出张慧光人如其名,是一位拥有内在智慧和外在光彩的杰出女性领导干部,不然她不会身居正局级的高位,但那只是过往的张慧光。在担任市旅游局和市文资办一把手后,职位升高伴随着权力欲望的不断膨胀,张慧光作为党委书记不安守本职做好党政工作,而是急于出“政绩”,一心想在有限的几年时间里再上一个台阶,特别热衷于轰轰烈烈、有声有响的活动,然而政绩的光环背后是黑暗的权钱交易和生活追求的极度腐化。

  张慧光信奉的“六有”人生信条,有声有色地工作,有滋有味地生活,有情有义地做人,她说“这是一个很高的人生境界”,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这是一个基本的人生信条,它不仅应当是每一个手握公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每一个公职人员信奉的人生信条,也应当是每一个普通公民信奉的人生信条,但如何去实现它,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方式。

  在张慧光那里,这“六有”人生信条已然变质,“有声有色地工作”变质成了假公济私地用权,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套用公款,收受送上门的“好处费”;“有滋有味地生活”变质成了心为物役,贪污虚荣,追求奢侈,高达四十多万的美容花费,上百万的玉器翡翠 ;“有情有义地做人”变质成败坏家风的相助,权为己用、以公谋私,把对亲人看似的“关照、帮助”变成了真正的“拖下水”,助长家人借权敛财之风,坏了作风、也坏了家风。张慧光甚至把这样的实现人生信条的方式视为一种“得意”,一种“骄傲”,正是这种“得意”和“骄傲”让她无视党纪、无视国法,坏了规矩,破了底线,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切实过好生活关,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保持高尚的气节和情操。”我们应该认识到不管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公众,物质给人带来的幸福感、满足感总是极其短暂易逝的,唯有心灵的充实,精神的富足才能给人带来长久的幸福感、踏实感。每个人都有自身对事业、对生活的追求,但作为一个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既然选择了人民公仆这份职业,就要安守那份生活上的简素、平淡。兴趣爱好当然可以有,但要发扬高雅舍弃低俗,树立健康积极的物质观、价值观、人生观,不能沉溺于奢侈与享受,要陶冶自身情操,提升人格境界,谨防理想信念的变质、坍塌。

  通过张慧光案我们应当认识到无休止、无节制的物质欲望是最大的陷阱,权力与金钱勾结在一起,必定导致腐败,党员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不能敬畏党纪、法规,就会突破底线操守,忘本失信、非法乱为,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要守纪律讲规矩,对党忠诚,遵守党规党纪,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党员领导干部要重修养、讲德行,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特别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要崇尚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对法治的信仰,真正带头做到内心尊崇法治、敬畏纪律。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