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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作者:郭海丽 黄乾雄  发布时间:2018-03-19 14:27:39 打印 字号: | |
  马彩云烈士离开我们,已经整整两年了。

   这两年来发生了很多事。

  继2016年《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出台后,2017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被称为“史上最强”法官履职保障办法,在我国法治国家建设历程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e租宝”案、全国首例监察委移送审判案等一批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可以看到,伴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官职业保障相关机制不断完善,法官履职环境得到一定改善,法官群体也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和关心,法治精神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弘扬。

  然而就在今年大年三十,陕西南郑县一名叫张扣扣的男子持刀杀死一家父子三人,一起本没有太多争议的刑事案件,却让一些人唱起了私力救济的老调。 这一幕似曾相识。

  两年前,马彩云法官遇难之时,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竟对凶手抱持同情的态度:“不是受到不公,被逼到绝路,谁会连命也不要了,去报复法官?”。即便案件详情被公之于众,证明法官的判决毫无问题,马彩云法官被追认为烈士,个别反面的声音还是会时不时在网上出现。

  面对如此荒悖的言论,还会有人附和和点赞,这不禁引发我们的思考。培育法治信仰,崇尚法治精神,我们依然任重而道远。

  崇尚法治,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司法权威。生活在这样一个资讯发达、传播手段多样的时代,人们表达观点和意见的渠道更为畅通和丰富,舆论更需要理性和负责任的表达。面对涉法事件,我们在表达观点时,同样需要尊重客观事实,尊重法律的权威,一味地发泄不满,咒骂司法机关,倡导“血债血偿”的所谓“古之士人精神”是不可取的。而普通民众在诉讼中因为缺乏法律思维和知识,容易把由于知识、证据等方面的劣势所带来的败诉结果,归咎于法官个人以权徇私、不为百姓主持公道,并对法官产生强烈怨恨,也是不信仰法治,不相信司法权威的表现。

  崇尚法治,在法治实践中深化法治精神的认知,强化民众参与。通过参与法律起草、修订过程,旁听庭审,担任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等,在法律实践中感受法律、认同法律、运用法律影响社会正义,增加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机会,提升参与司法的能力,从而发现法律的价值,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这也是在法律制度框架内落实司法民主的保障措施,也是司法资源对社会治理需求的一种积极回应。

  崇尚法治,加强普法宣传,让法治信仰深入人心。“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重视践行。人民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精神的支撑。强化典型案例的社会引领作用,全面深化司法公开,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才能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才能逐步培育起民众的法治精神。

  法官履职保障势在必行,而民众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的培养,却是一个更加深刻的命题。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让法治成为人民群众的信仰,相信法治精神必将成为中国梦实现的最强助力!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