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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雷厉风行的执行法官到智勇双全的调解高手
记北京门头沟法院民二庭法官樊颖
作者:母冰  发布时间:2011-09-28 10:55:20 打印 字号: | |
  樊颖法官在门头沟法院工作了二十多年,先后担任执行法官和商事法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时刻铭记“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作为一名法官,她以公正审判、化解矛盾为己任;作为“全国三八红旗手”、“首都巾帼十杰”、“北京市先进法官”,她用骄人的成绩赢得了人们的赞赏和尊重。

              雷厉风行 办案高效解民忧

  樊颖法官是个急性子,工作上也是“短平快”,用她的话说,“案子结不了都睡不着觉”。申请执行人沈某的丈夫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身受重伤抢救无效死亡。为给丈夫治病,她欠下了巨额债务,而肇事司机一直逃之夭夭。樊颖法官接案后,前往沈某家中进行调查。当她走进沈家时,眼前的景象使她愕然,家徒四壁,除了一个土炕和一张桌子外,再无它物。望着沈某期盼的眼睛及依偎在沈某身旁的两个年幼的子女,樊颖法官再也坐不住了。她连午饭都顾不上吃,连忙赶回法院,开始寻找执行线索。经过调查,樊颖法官发现在发生交通事故期间,被执行人及车辆正受雇于房山某运输公司。可是那家公司效益很不景气,领导表示无力支付赔偿款。樊颖耐下心来,开始给他们讲解法律中关于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并详细讲述了沈家在交通事故后的困难境地。经过多日的接触,不懈的劝导,该公司的领导被樊颖的真诚所打动,缴纳了执行款。樊颖考虑到沈某的困难,同时也为减少她的路费支出,就把6万余元现金和自己女儿的一包衣物亲自送到了沈家。接过法官送过来的案款和衣物,沈某的泪水夺眶而出。她拉着两个孩子“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樊颖法官连忙拉起她们,噙着泪说:“快起来,不要这样,这是我应该做的。”

              争分夺秒 实际行动助抗灾

  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与时间赛跑,与生命赛跑,成为抗震救灾中每一位中国人的自觉行动,樊颖法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与时间赛跑的另一种含义。

  2008年5月29日上午10点,当事人邓某找到樊颖法官,带着哽咽的说:“法官,您帮帮我们吧!我老家在四川巴中市,这次地震家里的一切全完了。我带着那么多人走出大山,现在家乡遭了这么大的灾难,却连一分钱都拿不回去,什么忙都帮不上,哪有脸回去啊!法官,您一定要帮帮我们啊!”

  就是在地震发生前的一个月,邓某的执行案刚刚中止执行,被执行人作为一家公司,已经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的状态,而邓某申请执行的劳务报酬款项有27万元之多。樊颖当即向院领导做了详细汇报,并通过院领导与区委、区政府多个有关部门通过电话取得联系,取得了他们的支持。放下电话后,樊颖一分钟都没耽搁,马上撰写办理相关手续所必要的函件,并叫上司机火速赶往区国资委。在法院工作的同时,国资委也正在通过各种渠道快速筹措资金。樊颖一到,仅用了十几分钟的时间,便办好了一切交接事宜,将写有全部申请执行款项的支票拿到了手。至此,距离邓某踏入法院那一刻还不到两个小时。

              智勇双全 案结事了促双赢

  2008年,樊颖法官从工作多年的执行庭调入民二庭,开始从事商事审判工作。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她以一如既往的认真和韧劲书写着法官的忠诚与使命,她总是在收案后的第一时间就联系当事人送达材料、安排开庭或者调解。两年来,樊颖法官审理案件的平均时限仅为14天。

  2008年7月,樊颖法官承办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虽然案件并不复杂,但时值奥运期间,考虑到原告并非北京公司,如果数次往返、出庭应诉相当不便,樊颖法官在案件受理后当即决定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为双方做调解工作。通过她的耐心劝导、释明,双方在多次电话协商之后表示了和解意向,并通过一次开庭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在一周内给付原告所有货款。至此,这起异地买卖合同纠纷圆满解决,此案从立案到审结仅仅用了10天时间。原告天津某公司在顺利收到被告支付的欠款之后,给门头沟法院写来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写到“我们为贵院有樊颖这样的好法官而感到欣慰,她在本案中表现出来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值得我们学习!”

  在庭里的同事们看来,樊颖法官特别能用老百姓接受的语言做群众的工作,消除当事人心理顾虑,用灵活调解方法,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樊颖法官这两年的案件调撤率达到了惊人的95%以上,这骄人成绩是对她辛勤工作、无私付出的褒奖和认可。
责任编辑:姚学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