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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法院:调解一案结六案 胜败皆服传佳话
作者:刘娜 母冰  发布时间:2009-06-12 21:39:02 打印 字号: | |
  “一般是拿到钱的人高兴,可我单位出了钱也高兴。”日前,已停产关闭的被告某页蜡石矿为受伤工人支付了13万元补偿金后,写了这样的感谢信,而为此引发6起诉讼的原告小崔更是拄着拐杖、流着眼泪为办案法官送来锦旗。这起感人的故事,一时成了当地群众传颂门头沟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佳话。

  2007年9月,四川农民工小崔在某页蜡石矿井下作业时造成七级伤残。为了讨要医疗费和工资,小崔在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先后引发6起诉讼。尽管有3起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但由于被告停产关闭,无财产可供执行,小崔陷入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治病的困境。为此,门头沟法院法官多次奔波于原被告之间,不懈调解,并使页蜡石矿同意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小崔13万元。

  可由于具体支付中出现周折,五天后没有拿到钱的小崔找到了矿上,要求立即付款,否则就不承认调解协议的效力。法官得知后,冒雨驱车再次前往调解。其处处为民着想,努力化解纠纷的精神和行为深深感动了双方当事人。3天后,小崔在法院接到了页腊石矿交来的13万案款。考虑到小崔拄着拐杖行动不便,带着大笔现金非常不安全,法官又亲自带小崔到银行办理存款手续,随后又送其买好回川的火车票。

  回到四川的小崔千里之外打回电话,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而被告方在此后也心服口服地送来了“苦口婆心做调解,皆大欢喜求双赢”的锦旗,表达对法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的钦佩”。

  其实像这样的事在门头沟法院还有很多,截至今年5月,门头沟法院调解撤诉的案件数占了全院结案总数的66%。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来,门头沟法院法官更是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不在乎调解过程的艰辛,用和谐的方式促进案结事了,也用实际行动在群众心中谱写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动人乐章。
责任编辑:刘娜 母冰